关于拨付2020年和2022年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支持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2020年和2022年银川市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支持资金的通知
各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按照《关于拨付20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的通知》(银人才发〔2021〕31号)和《关于下达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的通知》(银人才发〔2022〕36号)要求,现将拨付20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支持资金(第二批)、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支持资金(第一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
(略) 委人才局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工业互联网人才引育小高地”和“制造业智能化转型人才引育小高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评审验收,共享智能铸造 (略) 、银川华 (略) 、宁夏乐道 (略) 、宁夏广 (略) 、宁夏 (略) 等6家实施单位已完成申报项目实施内容,同意拨付第二批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支持资金24万元。
二、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
(略) 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银川经开区申报的“工业领域应用型人才小高地”“生物医药领域人才建设项目”和“‘互联网+’应用型人才建设项目” (略) 2022年“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方案,涉及项目实施单位12家(详见附件2),给予专项资金支持110万元(分二批拨付),现拨付第一批支持资金66万元。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向银川经开区提交收款收据1份。其中:“付款单位”应填写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款项目应分别填写。
1.20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第二批支持资金(×××人才小高地),收款金额详见附件1。
2.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第一批支持资金(×××人才小高地或×××人才建设项目),收款金额详见附件2。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 (略) 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台帐,做到票款相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支持资金用于申报实施的人才项目。
四、签订项目任务书
按照《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实施单 (略) 委人才局、银川经开区签订任务书。各实施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任务完成时间节点,量化任务考核指标,按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达到预期成效。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应及时提交验收报告;确需延期实施的,应及时提交延期申请;确定无法实施或实施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成效的,应及时提交终止申请。
请各实施单位务必于2022年11月22日前,将收款收据和签订的《项目任务书》(2022年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送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联系人:莫嘉纬*王云 *
附件:1.银川经开区申报20 (略) “人才小高地”
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明细
2.银川经开区申报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
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明细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2年11月18日
各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按照《关于拨付20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的通知》(银人才发〔2021〕31号)和《关于下达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方案的通知》(银人才发〔2022〕36号)要求,现将拨付20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支持资金(第二批)、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支持资金(第一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
(略) 委人才局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工业互联网人才引育小高地”和“制造业智能化转型人才引育小高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评审验收,共享智能铸造 (略) 、银川华 (略) 、宁夏乐道 (略) 、宁夏广 (略) 、宁夏 (略) 等6家实施单位已完成申报项目实施内容,同意拨付第二批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支持资金24万元。
二、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
(略) 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银川经开区申报的“工业领域应用型人才小高地”“生物医药领域人才建设项目”和“‘互联网+’应用型人才建设项目” (略) 2022年“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方案,涉及项目实施单位12家(详见附件2),给予专项资金支持110万元(分二批拨付),现拨付第一批支持资金66万元。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向银川经开区提交收款收据1份。其中:“付款单位”应填写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款项目应分别填写。
1.20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项目第二批支持资金(×××人才小高地),收款金额详见附件1。
2.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第一批支持资金(×××人才小高地或×××人才建设项目),收款金额详见附件2。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 (略) 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台帐,做到票款相符,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确保支持资金用于申报实施的人才项目。
四、签订项目任务书
按照《 (略) “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重点支持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1月,实施单 (略) 委人才局、银川经开区签订任务书。各实施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细化任务完成时间节点,量化任务考核指标,按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达到预期成效。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应及时提交验收报告;确需延期实施的,应及时提交延期申请;确定无法实施或实施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成效的,应及时提交终止申请。
请各实施单位务必于2022年11月22日前,将收款收据和签订的《项目任务书》(2022年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送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联系人:莫嘉纬*王云 *
附件:1.银川经开区申报20 (略) “人才小高地”
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明细
2.银川经开区申报20 (略) “人才小高地”和
重点支持建设项目支持资金明细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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