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河樾住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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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河樾住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略) 欣荣房 (略) 山河樾住宅项目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灵武市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河樾住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山河樾住宅项目地块位 (略) 城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38.*,占地面积约为21689m2,该区域与周边界限明显,调查范围边界明确。地块东至第五小学、西至怀远街、南至空地、北至文荟路。

地块现状为山河樾住宅项目于2022年10月已开工建设。经调查,地块历史上为灵武农场一二三站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水稻等农作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 (略) 历史遗留工况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一期)建设用地批复》(宁政土批字[2021]98号),于2021年10月,将灵武农场国有农用 (略) 工矿废弃地建新区(一期)建设用地;2022 (略) 人民政府同意公开出让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用地;2022年6月6日, (略) 欣荣房 (略) 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2年10月开工建设山河樾住宅项目。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调查地块规划性质属于07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9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1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对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勘查,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化学品储存及泄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废物填埋或堆放,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污染事故,未从事工业生产等活动,调查地块内未出现过土壤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污染痕迹。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确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风险。

相邻地块历史上均属于灵武农场一二三站农用地,后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北侧2018年开 (略) 职业技术学校;东侧2012 (略) 第五小学;南侧一直为农用地和空地,2020年种植绿化用树;西侧2013年开 (略) 第二中学(灵武分校)。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无地下储罐埋设等,对调查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2、调查结论

调查单位技术组成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该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方式开发利用。

综上,山河樾住宅项目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历史卫星影像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及邻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存在工业污染源,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地块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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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欣荣房 (略) 山河樾住宅项目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的规定,现将《灵武市欣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河樾住宅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1、场地基本情况

山河樾住宅项目地块位 (略) 城区,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北纬38.*,占地面积约为21689m2,该区域与周边界限明显,调查范围边界明确。地块东至第五小学、西至怀远街、南至空地、北至文荟路。

地块现状为山河樾住宅项目于2022年10月已开工建设。经调查,地块历史上为灵武农场一二三站农用地,主要种植玉米、水稻等农作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 (略) 历史遗留工况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一期)建设用地批复》(宁政土批字[2021]98号),于2021年10月,将灵武农场国有农用 (略) 工矿废弃地建新区(一期)建设用地;2022 (略) 人民政府同意公开出让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零售商业、城镇住宅用地)用地;2022年6月6日, (略) 欣荣房 (略) 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22年10月开工建设山河樾住宅项目。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调查地块规划性质属于07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9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1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对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勘查,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化学品储存及泄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废物填埋或堆放,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污染事故,未从事工业生产等活动,调查地块内未出现过土壤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污染痕迹。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确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风险。

相邻地块历史上均属于灵武农场一二三站农用地,后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北侧2018年开 (略) 职业技术学校;东侧2012 (略) 第五小学;南侧一直为农用地和空地,2020年种植绿化用树;西侧2013年开 (略) 第二中学(灵武分校)。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无地下储罐埋设等,对调查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2、调查结论

调查单位技术组成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该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方式开发利用。

综上,山河樾住宅项目项目地块历史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资料、历史卫星影像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形式,该调查地块及邻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不存在工业污染源,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忽略,根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项目地块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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