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华象竹木板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同意审批的公示
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华象竹木板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同意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华象竹木板材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井研县竹园镇胜泉村4组
3.建设单位:四川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5.项目概况: (略) 井研县竹园镇胜泉村4组( (略) (略) 已建闲置厂区)(104度6分38.160秒,29度30分29.519秒),拟投资500万元,租赁闲置4000平方米砖混结构厂房,购置安装1吨燃气锅炉1台、热压机2台、预压机2台、铺板机2台、涂胶机2台、数控锯床1台。采用国内先进竹木板材生产技术,配套建设环保(活性炭吸附设备、吸尘除尘设备)、安全等设备设施,形成1条年产1.2万立方米竹木板材生产线。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噪声、粉尘、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
营运期: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
7.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装修废气等从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方面作出防治措施;进出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小且为间断性分散排放,废气经植物吸附和通风扩散。
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设施处理后,回用周边林地施肥。
施工期噪声:施工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以及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营运期废气:锯边废气、有机废气、锅炉燃烧废气。有机废气采用生产车间密闭,在涂胶、预压、浆边及热压区等产污点设置集气罩(建议设计采取移动式集气罩或集气面积大,效率高的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要求其达到设计收集效率),采用“集气罩+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共用15m排气筒”末端治理技术;锯边废气采用密闭车间处理,同时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设施+15m排气筒”收集处理的措施;锅炉燃烧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处理设施处理后由8m排气筒排放。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四川 (略) (竹园)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皆为:“停止涉气工序运行;禁止使用国四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项目锯边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项目有机废气可达到《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标准限值;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2014)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废水:项目运营期厂区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屋面雨水采用雨水斗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包括热压机冷却循环水,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主要为热压机产生的冷却水,经冷却水循环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回用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项目锯边工段将产生边角料,全部外售处理;项目面粉原料使用塑料袋包装,会产生一定量的包装袋,全部外售;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公司其他项目回用处理;危险废物:废树脂胶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运营期噪声:生产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5~105dB(A)。目前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优化总体布局、封闭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四周场界及周围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 (略) 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建议及要求的对策技术可靠、经济可行、措施有效,在治污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工程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其环境风险在完成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确保“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学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各项要求。
9.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10.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新兴街12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开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井研县华象竹木板材新建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井研县竹园镇胜泉村4组
3.建设单位:四川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5.项目概况: (略) 井研县竹园镇胜泉村4组( (略) (略) 已建闲置厂区)(104度6分38.160秒,29度30分29.519秒),拟投资500万元,租赁闲置4000平方米砖混结构厂房,购置安装1吨燃气锅炉1台、热压机2台、预压机2台、铺板机2台、涂胶机2台、数控锯床1台。采用国内先进竹木板材生产技术,配套建设环保(活性炭吸附设备、吸尘除尘设备)、安全等设备设施,形成1条年产1.2万立方米竹木板材生产线。
6.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噪声、粉尘、固体废物、废水、废气等污染物。
营运期:运营期主要污染因素为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
7.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施工扬尘、装修废气等从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方面作出防治措施;进出运输车辆废气产生量小且为间断性分散排放,废气经植物吸附和通风扩散。
施工期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设施处理后,回用周边林地施肥。
施工期噪声:施工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以及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营运期废气:锯边废气、有机废气、锅炉燃烧废气。有机废气采用生产车间密闭,在涂胶、预压、浆边及热压区等产污点设置集气罩(建议设计采取移动式集气罩或集气面积大,效率高的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要求其达到设计收集效率),采用“集气罩+吸附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共用15m排气筒”末端治理技术;锯边废气采用密闭车间处理,同时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设施+15m排气筒”收集处理的措施;锅炉燃烧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处理设施处理后由8m排气筒排放。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四川 (略) (竹园)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减排措施皆为:“停止涉气工序运行;禁止使用国四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项目锯边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项目有机废气可达到《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相关标准限值;燃气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17-2014)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废水:项目运营期厂区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屋面雨水采用雨水斗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包括热压机冷却循环水,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主要为热压机产生的冷却水,经冷却水循环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回用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
营运期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项目锯边工段将产生边角料,全部外售处理;项目面粉原料使用塑料袋包装,会产生一定量的包装袋,全部外售;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公司其他项目回用处理;危险废物:废树脂胶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运营期噪声:生产设备及其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5~105dB(A)。目前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优化总体布局、封闭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并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经预测项目四周场界及周围敏感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
8.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 (略) 总体规划。项目建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工程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建议及要求的对策技术可靠、经济可行、措施有效,在治污设施连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项目建成运行后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现有的环境区域功能,工程的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其环境风险在完成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确保“三废”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不会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学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的各项要求。
9.公众参与情况:经受理公示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10.建设单位或地方人民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该项目不涉及政府及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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