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严重,现场抽查的11家规模化养殖企业中,7家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问题。 (略) 双 (略) 厂区未设置应急池,私设管道将部分沼液排向无防渗措施的水塘。 (略) 肇州县卫星牧场将尿液排入场内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周边水体受到污染。 (略) 兰西牧原第八分场将大量畜禽养殖粪污排入场内东侧坑塘内,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
二、整改目标: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指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完善符合标准规范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规范粪污还田利用工作。
2.举一反三, (略)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源化利用情况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重点监管清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以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为主,粪污与作物秸秆搭配处理为辅的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模式。
4.对甘 (略) 涉嫌污染问题立案调查,依法查处,责令治理场外坑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规范规模养殖企业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派工作组检查指导规模养殖企业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粪污还田利用工作。目前,全市396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2.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5月18日联合印发《2022年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实现所有规模养殖场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时,将规模化养殖场污染设施运行等内容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事项,定期抽取检查对象,规范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共抽查14家规模养殖企业。同时,我市建立了重点监管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开展定期常态化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依法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业务培训,组织县(市) (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视频培训3次和现场会1次,依安县、甘南 (略) 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2月 (略) 委农村工作会议,印 (略) 农业农村工作典型案例汇编,推广3个县区畜禽粪污治理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检查指导等工作,深入养殖场户指导推广畜禽粪污堆沤发酵、添加秸秆菌剂处理、牛床垫料利用等12种模式,实现养殖场储粪棚、贮液池内粪污堆沤发酵利用为主,第三方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搭配秸秆、菌剂利用为辅的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模式。
4. (略) 甘南生态环境局 (略) 涉嫌污染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万合牧业周边进行现场勘察,并对企业负责人、宝山畜牧站站长等多人进行调查询问,无法确定该坑塘为万合牧业偷排所致。甘南县对万合牧业西北坑塘进行了治理,委托第三方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开展生态修复。同时,甘南县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综合治理方案,对万合牧业周边其他坑塘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已经完成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第三方效果评估报告显示,全部取得了预期目的。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613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王岩)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部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严重,现场抽查的11家规模化养殖企业中,7家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问题。 (略) 双 (略) 厂区未设置应急池,私设管道将部分沼液排向无防渗措施的水塘。 (略) 肇州县卫星牧场将尿液排入场内无防渗措施的坑塘,周边水体受到污染。 (略) 兰西牧原第八分场将大量畜禽养殖粪污排入场内东侧坑塘内,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
二、整改目标: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整改措施:
1.督促指导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完善符合标准规范的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规范粪污还田利用工作。
2.举一反三, (略)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源化利用情况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建立重点监管清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3.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以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为主,粪污与作物秸秆搭配处理为辅的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模式。
4.对甘 (略) 涉嫌污染问题立案调查,依法查处,责令治理场外坑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规范规模养殖企业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派工作组检查指导规模养殖企业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粪污还田利用工作。目前,全市396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2.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5月18日联合印发《2022年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实现所有规模养殖场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时,将规模化养殖场污染设施运行等内容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事项,定期抽取检查对象,规范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共抽查14家规模养殖企业。同时,我市建立了重点监管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开展定期常态化检查,不定期抽查检查。依法查处了环境违法行为。
3.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业务培训,组织县(市) (略)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视频培训3次和现场会1次,依安县、甘南 (略) 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2月 (略) 委农村工作会议,印 (略) 农业农村工作典型案例汇编,推广3个县区畜禽粪污治理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检查指导等工作,深入养殖场户指导推广畜禽粪污堆沤发酵、添加秸秆菌剂处理、牛床垫料利用等12种模式,实现养殖场储粪棚、贮液池内粪污堆沤发酵利用为主,第三方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搭配秸秆、菌剂利用为辅的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模式。
4. (略) 甘南生态环境局 (略) 涉嫌污染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万合牧业周边进行现场勘察,并对企业负责人、宝山畜牧站站长等多人进行调查询问,无法确定该坑塘为万合牧业偷排所致。甘南县对万合牧业西北坑塘进行了治理,委托第三方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和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开展生态修复。同时,甘南县委托第三方编制了综合治理方案,对万合牧业周边其他坑塘进行综合治理。目前,已经完成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工作,第三方效果评估报告显示,全部取得了预期目的。
五、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 (略) 龙沙区卜奎南大 (略) 生态环境局613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 (略) (略) 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责任编辑: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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