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龙威半导体智能智造生产基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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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龙威半导体智能智造生产基地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龙威半导体智能智造生产基地项目

龙岩经开区(高新区)高陂镇平在村北环路20号( (略) (略) 3#闲置厂房)

(略) (略)

(略) 嘉诚 (略)

项目建设手机整机组装及包装生产线4条,年产200万台手机整机;SMT贴片线8条,年产1500万片主板。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各工段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集中收集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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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龙威半导体智能智造生产基地项目

龙岩经开区(高新区)高陂镇平在村北环路20号( (略) (略) 3#闲置厂房)

(略) (略)

(略) 嘉诚 (略)

项目建设手机整机组装及包装生产线4条,年产200万台手机整机;SMT贴片线8条,年产1500万片主板。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各工段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填装量和更换频率需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放口稳定达标;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35/1782-2018),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还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集中收集贮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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