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年12月23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年12月23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年12月23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多晶硅生产系统提质增效节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特拉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生态环 (略)
项目概况:新建1座冷氢化车间,配备1条35万t/a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原有2*15万t/a冷氢化生产线一开一备;在现有一车间(还原车间)东侧新建1技改还原厂房,配备1套还原炉(3台),并对原有18台还原炉增高钟罩增加炉体单位面积产能;对尾气回收车间(二车间-CDI)(尾气车间)升级改造,新建1套活性碳吸附塔,2台氢气吸附装置,1台旋风分离器和两台换热器等配套装置;对精馏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新增1套还原分离塔及配套设施、1套氢化料液相吸附,1套还原液相吸附、1台CPS除杂装置和2台反歧化反应器。其余公辅设施全部依托现有1.2万吨多晶硅项目。形成2万t/a高纯多晶硅的产能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运输干水泥等易起尘的原材料时应使用密闭车辆,并通过封闭系统运送到车库,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4)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减小道路扬尘,减小植破坏;
(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帆布覆盖减少产尘量。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2、废水
施工期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严禁排入厂区外环境;生产用水经施工区临时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周边外环境;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用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三线冷氢化硅粉废气为计量罐尾气和接收罐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分别经陶瓷过滤器处理后通过高40m排气筒DA016、DA017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工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污水站渣浆处理系统、工艺废气三级冷凝系统、淋洗装置处理。冷却不凝气送入污水站淋洗装置处理,采用一级10%Ca(OH)2溶液洗涤吸收处理后分别经6根35m排气筒DA009、DA010、DA011、DA012、DA013、DA014排放。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产品整理工序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整理车间,多晶硅棒破碎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DA006和15m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多晶硅棒表面酸洗产生的含氟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废气经酸洗槽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硅料酸性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二级喷淋(10%氢氧化钠和硫代硫酸钠混合溶液)洗涤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5m排气筒DA008排放。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入园区管网。技改后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和脱盐水排污水全部排入中水处理系统;中水浓水、质检室废水、整理车间废水、冲洗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淋洗装置,淋洗水定期排入双效蒸发装置处理,双效蒸发装置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废水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反岐化精馏废催化剂、精馏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1座72m2危险废物暂存库房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本项目中和渣、结晶盐、灰渣、石膏、中水处理系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中水处理系统污泥均属于第II类一般固废,灰渣暂存于灰渣库,石膏和中水处理系统污泥暂存于石膏库,中和渣暂存于中和渣库,委托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堆场填埋,结晶盐暂存结晶盐库房,委托内蒙古 (略) 作融雪剂。中水处理系统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即清即运,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回收。石墨废品属第I类一般固废,由石墨件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及规范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三 (略) 12500KVA矿热炉转换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沙德格工业聚集区)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博海 (略)
项目概况:对厂区原有1台12500KVA矿热炉进行转换产品节能技改,产品由硅铁转换为稀土硅铁合金,技改后项目形成年产1万吨硅系特种合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体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运营期:
1、废气
新增1台出铁浇铸废气布袋除尘器及1根15m排气筒,技改后矿热炉出铁口、合金浇铸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处理后的含尘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矿热炉烟气依托原有1台正压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物料的运输及装卸过程、集气罩逸散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主要粉状原料全部储存于全封闭原料库内,硅石暂存于硅石堆场,采取密目网苫盖并不定期洒水抑尘方式可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物料转运、供料全部采用封闭皮带机或封闭皮带输送通廊,厂区内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冷却水和产品水淬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冶炼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储存在渣库,定期拉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循环水池底泥、车间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三)
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书记沟选厂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书记沟村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博海 (略)
项目概况:技改后破碎、筛分车间及设备依托现有;现有干选车间不再使用,新增干选车间;新增高压辊磨间、新增石料筛分间、新增微粉筛分间及转运皮带运输系统;同时在精选车间内增加一套处理能力15t/h尾矿脱水系统,脱水后的尾矿与废石合理配比进行回填地面塌陷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施工场地建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体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运营期:
1、废气
破碎工段粉尘治理措施为依托现有2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工段粉尘治理措施为依托现有1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排放,由例行监测数据可知破碎工段及筛分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新增干选车间、高压辊磨车间、微粉筛分车间、废石筛分车间,干选工段粉尘采取治理措施为2套集气罩+1套烧结板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高压辊磨工段粉尘采取治理措施为1套集气罩+1套烧结板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微粉筛分工段粉尘采取治理措施为1套集气罩+1套烧结板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5)、废石筛分工段粉尘采取治理措施为1套集气罩+1套烧结板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6)。各工段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将半封闭式储煤场改造为全封闭式储煤棚,将半封闭式灰渣库改造为全封闭式灰渣库;原矿喂料口采用三面彩钢+房顶,内部洒水抑尘;大料台原矿堆场南侧安装防风抑尘网,长约120m,高10m。厂界粉尘浓度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选矿工艺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新增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除尘灰经收集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干选废石堆放至废石堆场达到一定设计标高后及时覆土绿化;现有尾矿库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立即停用进行技改;生产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贮存要求进行存放、管理和污染防治。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2年12月23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多晶硅生产系统提质增效节能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特拉前旗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生态环 (略)
项目概况:新建1座冷氢化车间,配备1条35万t/a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原有2*15万t/a冷氢化生产线一开一备;在现有一车间(还原车间)东侧新建1技改还原厂房,配备1套还原炉(3台),并对原有18台还原炉增高钟罩增加炉体单位面积产能;对尾气回收车间(二车间-CDI)(尾气车间)升级改造,新建1套活性碳吸附塔,2台氢气吸附装置,1台旋风分离器和两台换热器等配套装置;对精馏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新增1套还原分离塔及配套设施、1套氢化料液相吸附,1套还原液相吸附、1台CPS除杂装置和2台反歧化反应器。其余公辅设施全部依托现有1.2万吨多晶硅项目。形成2万t/a高纯多晶硅的产能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运输干水泥等易起尘的原材料时应使用密闭车辆,并通过封闭系统运送到车库,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4)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利用原有道路,减小道路扬尘,减小植破坏;
(5)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帆布覆盖减少产尘量。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2、废水
施工期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严禁排入厂区外环境;生产用水经施工区临时沉淀设施处理后回用,严禁排入周边外环境;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3)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用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三线冷氢化硅粉废气为计量罐尾气和接收罐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分别经陶瓷过滤器处理后通过高40m排气筒DA016、DA017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工艺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污水站渣浆处理系统、工艺废气三级冷凝系统、淋洗装置处理。冷却不凝气送入污水站淋洗装置处理,采用一级10%Ca(OH)2溶液洗涤吸收处理后分别经6根35m排气筒DA009、DA010、DA011、DA012、DA013、DA014排放。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产品整理工序废气依托现有工程整理车间,多晶硅棒破碎过程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DA006和15m排气筒DA007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多晶硅棒表面酸洗产生的含氟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废气经酸洗槽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硅料酸性废气处理系统,采用二级喷淋(10%氢氧化钠和硫代硫酸钠混合溶液)洗涤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35m排气筒DA008排放。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和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入园区管网。技改后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和脱盐水排污水全部排入中水处理系统;中水浓水、质检室废水、整理车间废水、冲洗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淋洗装置,淋洗水定期排入双效蒸发装置处理,双效蒸发装置冷凝水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废水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反岐化精馏废催化剂、精馏废树脂、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依托现有1座72m2危险废物暂存库房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本项目中和渣、结晶盐、灰渣、石膏、中水处理系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中水处理系统污泥均属于第II类一般固废,灰渣暂存于灰渣库,石膏和中水处理系统污泥暂存于石膏库,中和渣暂存于中和渣库,委托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堆场填埋,结晶盐暂存结晶盐库房,委托内蒙古 (略) 作融雪剂。中水处理系统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即清即运,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回收。石墨废品属第I类一般固废,由石墨件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及规范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二)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三 (略) 12500KVA矿热炉转换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沙德格工业聚集区)
建设单位:乌拉特前旗三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博海 (略)
项目概况:对厂区原有1台12500KVA矿热炉进行转换产品节能技改,产品由硅铁转换为稀土硅铁合金,技改后项目形成年产1万吨硅系特种合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体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运营期:
1、废气
新增1台出铁浇铸废气布袋除尘器及1根15m排气筒,技改后矿热炉出铁口、合金浇铸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处理后的含尘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矿热炉烟气依托原有1台正压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物料的运输及装卸过程、集气罩逸散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主要粉状原料全部储存于全封闭原料库内,硅石暂存于硅石堆场,采取密目网苫盖并不定期洒水抑尘方式可有效减少粉尘产生量,物料转运、供料全部采用封闭皮带机或封闭皮带输送通廊,厂区内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包括设备冷却水和产品水淬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冶炼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除尘灰储存在渣库,定期拉运至园区固废填埋场;循环水池底泥、车间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三)
项目名称:内蒙古 (略) 书记沟选厂提质增效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小佘太镇书记沟村
建设单位:内蒙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博海 (略)
项目概况:技改后破碎、筛分车间及设备依托现有;现有干选车间不再使用,新增干选车间;新增高压辊磨间、新增石料筛分间、新增微粉筛分间及转运皮带运输系统;同时在精选车间内增加一套处理能力15t/h尾矿脱水系统,脱水后的尾矿与废石合理配比进行回填地面塌陷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四周设置施工屏障,粉状物料进行苫盖;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和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2、废水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工程防渗化粪池。施工场地建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体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固废运送到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
运营期:
1、废气
破碎工段粉尘治理措施为依托现有2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工段粉尘治理措施为依托现有1套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排放,由例行监测数据可知破碎工段及筛分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新增干选车间、高压辊磨车间、微粉筛分车间、废石筛分车间,干选工段粉尘采取治理措施为2套集气罩+1套烧结板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3)、高压辊磨工段粉尘采取治理措施为1套集气罩+1套烧结板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4)、微粉筛分工段粉尘采取治理措施为1套集气罩+1套烧结板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5)、废石筛分工段粉尘采取治理措施为1套集气罩+1套烧结板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6)。各工段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粉尘治理措施将半封闭式储煤场改造为全封闭式储煤棚,将半封闭式灰渣库改造为全封闭式灰渣库;原矿喂料口采用三面彩钢+房顶,内部洒水抑尘;大料台原矿堆场南侧安装防风抑尘网,长约120m,高10m。厂界粉尘浓度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排气筒设置永久性规范的采样监测孔和监测平台,设置废气排放口标识。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废水
生产废水选矿工艺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不新增生活废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除尘灰经收集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干选废石堆放至废石堆场达到一定设计标高后及时覆土绿化;现有尾矿库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立即停用进行技改;生产中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贮存要求进行存放、管理和污染防治。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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