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业务答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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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业务答辩的通知

关于2022年度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业务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定于2022年12月27日,对2022年度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业务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凡申报评审2022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的人员均须参加业务答辩(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答辩方式

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现场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7日13: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入场,编号见附件)

地点:智慧谷。

地址:经区香港路17-1号智慧谷产业园A3。

注意事项:答辩开始后不再允许进入考点,迟到人员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手填的《答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及《疫情期间参加职称评审活动承诺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所有答辩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行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提交《答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需自行打印手填)、出示健康通行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每位人员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必须提前报备经区经发局经济运行科,再结合实际决定是否允许参加现场答辩,不提前报备者后果自负。

1.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

2.5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的。

五、组织工作

1.答辩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呈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参加答辩的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落实好答辩人员名单。参加答辩人员认真对照答辩安排表信息,如有问题,请于12月26日 17:00 前联系经区经发局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0631-*)。无故未参加答辩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会场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丢失的可携带临时身份证、护照、二代医保卡、居住证)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答辩工作按照日程安排集中进行,原则上不作调整、不安排补考。

3.参加答辩人员应认真对照答辩安排表信息,记住本人编号,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达答辩地点。

附件:《2022年工程技术答辩安排表(中级)》

《答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12月20日


关于2022年度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业务答辩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定于2022年12月27日,对2022年度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进行业务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凡申报评审2022年度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的人员均须参加业务答辩(答辩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答辩方式

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由评委会专家根据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现场提问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7日13: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入场,编号见附件)

地点:智慧谷。

地址:经区香港路17-1号智慧谷产业园A3。

注意事项:答辩开始后不再允许进入考点,迟到人员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手填的《答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以及《疫情期间参加职称评审活动承诺书》)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所有答辩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行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提交《答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需自行打印手填)、出示健康通行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等候时每位人员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必须提前报备经区经发局经济运行科,再结合实际决定是否允许参加现场答辩,不提前报备者后果自负。

1.无法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

2.5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的。

五、组织工作

1.答辩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呈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日程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参加答辩的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落实好答辩人员名单。参加答辩人员认真对照答辩安排表信息,如有问题,请于12月26日 17:00 前联系经区经发局经济运行科(联系电话:0631-*)。无故未参加答辩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会场者、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丢失的可携带临时身份证、护照、二代医保卡、居住证)者视为放弃评审资格。根据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答辩工作按照日程安排集中进行,原则上不作调整、不安排补考。

3.参加答辩人员应认真对照答辩安排表信息,记住本人编号,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达答辩地点。

附件:《2022年工程技术答辩安排表(中级)》

《答辩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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