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东材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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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东材功能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四川东材功 (略)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游仙区新融路8号四川东材功 (略) 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四川东材功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久远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东材功 (略) (略) (略) 游仙区新融路8号建设“年产2万吨特种功能聚酯薄膜项目”,为满足项目用电需要,拟于厂区内建110kV东材专用变电站一座,建设主要内容为:(一)主变压器:本期规模1×40MVA,终期规模2×40MVA;(二)110kV出线:本期1回,最终1回;(三)10kV出线:本期7回,终期14回。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非工艺要求时必须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按照作业时段及其内容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午休时间 12:00~14:00、晚间 22:00~次日早 7:00 不得进行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高、中考期间应停止施工;如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建等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合理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必须打围施工。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间,以有效利用距离衰减使施工噪声达标排放。对高噪声源施工设备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并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尽量避免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项目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并设定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该区的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保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实,严格按照国家、省、 (略) 的施工噪声防治和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程要求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本环评针对扬尘提出以下控制措施: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建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不得施工扰民;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据实际情况而定;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露天堆放的河沙、石粉、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在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启动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文明施工。该项目工程均在厂区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 (略) 政管网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本项目厂区内设有车辆冲洗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厂区环卫部集中清运。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拟于变电站站址北侧建一容积为2m3的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 (略) 政管网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选用噪声级为低于65dB(A)的主变压器。

(四)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变电站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工作人员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变电站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内油水分离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含油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配备有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来源于变电站内控制室,一般情况下运行3~5年老化后需更换;另外,蓄电池定期检测,对性能不达标的蓄电池进行更换,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110kV构架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可降低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与建设工程,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中第一类“鼓励类”第四项“电力”第10条“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建设单位已于2022年7月11日在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07-*-04-01-*】FGQB-0149号。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四川东材功 (略)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游仙区新融路8号四川东材功 (略) 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四川东材功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久远 (略)

五、项目概况:四川东材功 (略) (略) (略) 游仙区新融路8号建设“年产2万吨特种功能聚酯薄膜项目”,为满足项目用电需要,拟于厂区内建110kV东材专用变电站一座,建设主要内容为:(一)主变压器:本期规模1×40MVA,终期规模2×40MVA;(二)110kV出线:本期1回,最终1回;(三)10kV出线:本期7回,终期14回。

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非工艺要求时必须严禁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应按照作业时段及其内容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午休时间 12:00~14:00、晚间 22:00~次日早 7:00 不得进行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高、中考期间应停止施工;如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强噪声施工,应首先征得当地环保、城建等主管部门同意,并及时公告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以免发生噪声扰民纠纷。合理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必须打围施工。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中间,以有效利用距离衰减使施工噪声达标排放。对高噪声源施工设备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并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尽量避免推土机、挖土机等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项目施工管理由专人负责,并设定专门负责人定期对该区的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保管理进行检查和核实,严格按照国家、省、 (略) 的施工噪声防治和管理规范中的相关规程要求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本环评针对扬尘提出以下控制措施: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建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不得施工扰民;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对围挡进行维护;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据实际情况而定;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露天堆放的河沙、石粉、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以及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垃圾,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必须围档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在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启动时,停止施工作业。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文明施工。该项目工程均在厂区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 (略) 政管网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轻微。本项目厂区内设有车辆冲洗间,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5kg/d,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厂区环卫部集中清运。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拟于变电站站址北侧建一容积为2m3的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 (略) 政管网进入七星坝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选用噪声级为低于65dB(A)的主变压器。

(四)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变电站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工作人员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点。变电站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事故油经主变下方的事故油坑排入事故油池收集,经事故油池内油水分离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含油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配备有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来源于变电站内控制室,一般情况下运行3~5年老化后需更换;另外,蓄电池定期检测,对性能不达标的蓄电池进行更换,废铅蓄电池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110kV构架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可降低对周边的电磁环境影响。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与建设工程,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中第一类“鼓励类”第四项“电力”第10条“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建设单位已于2022年7月11日在游仙区发展和改革局完成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07-*-04-01-*】FGQB-0149号。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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