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2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2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搅拌站建设项目 | 鄂托克旗乌兰镇鄂托克旗 (略) 南侧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鄂托克旗 (略) 南侧。中心坐标为北纬39°4′12.157″,东经108°0′0.249″。项目建设规模年产年产2万吨沥青混凝土和7万m3商砼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搅拌站及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各1座,并配套建设储运设施、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禁止夜间施工,禁止在厂区集中区域内同时使用大量设备、搅拌混凝土、鸣笛等活动;施工结束后须尽快对临时占地和周边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冬季生活办公区采取电暖气供暖,不得新建以煤等为燃料的锅炉。沥青混凝土及商砼混凝土工段须设置在全封闭加喷淋的厂房内,原料装卸、皮带输送、存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搅拌及放料口、沥青加温罐呼吸阀排放口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采用通过密闭管道收集,与成品放料口产生的沥青烟共享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炉废气与砂石料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商砼混凝土水泥原料进、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C1+水膜脱硫除尘器C2+16m高排气筒(烘干废气与砂石料、烘干、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共享一套除尘设施除尘措施,废气中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锅炉排放口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商砼混凝土水泥原料进、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柴油罐呼吸阀经由全封闭管道引至导热油炉燃烧非*烷总烃不外排。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乌兰镇污水处理;采取当发生泄漏时应及时控制油水的扩散范围,保护周围环境;同时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危急周围环境的可能性,隔离泄漏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加强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科学监控设备运行,消除故障隐患;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建立应急回应机构,配备快捷的交通通讯工具,以便对泄漏事故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等措施。 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废石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含油废棉纱、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废油桶等经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处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不乱弃。 4、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减振或消音装置、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绿化: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的硬化和绿化工作。 6、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2 | 蒙西镇G110国道至河滩连接线公路 | 鄂托克旗蒙西镇境内 |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蒙西镇境内。公路位于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新民村、羊场村、碱柜村;共包括五段路。道路全长6.938km,本次工程建设的五条线路,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4.5m,其断面组成为:行车道宽4.5m,土路肩宽1.0m×2。全线路面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拟建工程内容包括有道路路面工程、路基工程、交通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569.35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7.4%。 | 一、施工期:1.生态保护: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取土场等临时工程进行整理和植被恢复,确保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2.扬尘:粉状物料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堆料场不得露天堆放。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渣土车辆要封闭或加盖苫布,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路基石灰土和沥青不现场拌和,外购成品沥青。3.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营地设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4.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沿线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防护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便道的设置也尽量避开村庄等敏感点,途经村庄的车辆要减速慢行。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随意乱倒。 二、运营期:1.大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加强机动车辆管理,设置道路限速标准,减速慢行,对装有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运输中飞扬洒落。2.废水:设置路面和路基排水工程。防止水流冲刷路基边坡,并在路基边坡设置边坡急流槽,各种排水措施紧密衔接。3.噪声:采取妥善控制措施,控制噪声污染。本项目道路红线两侧外50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标准;道路红线两侧外50m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3 | 蒙西镇黄河国堤防洪抢险道路建设项目 | 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 |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 (略) (略) | 项目位于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共分2段路,线路总长为2.3Km。包括伊克布拉格段和那林陶亥段。伊克布拉格段路线起点顺接现有国堤路,起点桩号K0+925,路线终点顺接现有国堤路,终点桩号为K2+225,路线全长1.300km;那林陶亥段路线起点顺接现有国堤路,起点桩号K0+300,路线终点顺接现有国堤路,终点桩号为K1+300,路线全长1.000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4.5m,其断面组成为:行车道宽4.5m,土路肩宽1.0m×2。本项目总投资181.33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3万元,占总投资的26.36%。 | 一、施工期:1.生态保护: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取土场等临时工程进行整理和植被恢复,确保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2.扬尘:粉状物料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堆料场不得露天堆放。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渣土车辆要封闭或加盖苫布,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路基石灰土和沥青不现场拌和,外购成品沥青。3.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营地设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4.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沿线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防护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便道的设置也尽量避开村庄等敏感点,途经村庄的车辆要减速慢行。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随意乱倒。 二、运营期:1.大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加强机动车辆管理,设置道路限速标准,减速慢行,对装有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运输中飞扬洒落。2.废水:设置路面和路基排水工程。防止水流冲刷路基边坡,并在路基边坡设置边坡急流槽,各种排水措施紧密衔接。3.噪声:采取妥善控制措施,控制噪声污染。本项目道路红线两侧外50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标准;道路红线两侧外50m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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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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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搅拌站建设项目 | 鄂托克旗乌兰镇鄂托克旗 (略) 南侧 | (略) (略)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鄂托克旗 (略) 南侧。中心坐标为北纬39°4′12.157″,东经108°0′0.249″。项目建设规模年产年产2万吨沥青混凝土和7万m3商砼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搅拌站及商砼混凝土搅拌站各1座,并配套建设储运设施、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活动范围,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禁止夜间施工,禁止在厂区集中区域内同时使用大量设备、搅拌混凝土、鸣笛等活动;施工结束后须尽快对临时占地和周边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冬季生活办公区采取电暖气供暖,不得新建以煤等为燃料的锅炉。沥青混凝土及商砼混凝土工段须设置在全封闭加喷淋的厂房内,原料装卸、皮带输送、存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搅拌及放料口、沥青加温罐呼吸阀排放口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采用通过密闭管道收集,与成品放料口产生的沥青烟共享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烘干炉废气与砂石料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商砼混凝土水泥原料进、出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C1+水膜脱硫除尘器C2+16m高排气筒(烘干废气与砂石料、烘干、提升、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共享一套除尘设施除尘措施,废气中的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导热油锅炉排放口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商砼混凝土水泥原料进、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柴油罐呼吸阀经由全封闭管道引至导热油炉燃烧非*烷总烃不外排。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拉运至乌兰镇污水处理;采取当发生泄漏时应及时控制油水的扩散范围,保护周围环境;同时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危急周围环境的可能性,隔离泄漏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加强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科学监控设备运行,消除故障隐患;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报告;建立应急回应机构,配备快捷的交通通讯工具,以便对泄漏事故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等措施。 3、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废石料、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含油废棉纱、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废油桶等经收集于专用容器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处置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不乱弃。 4、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减振或消音装置、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绿化: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厂区的硬化和绿化工作。 6、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2 | 蒙西镇G110国道至河滩连接线公路 | 鄂托克旗蒙西镇境内 |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鄂托克旗蒙西镇境内。公路位于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新民村、羊场村、碱柜村;共包括五段路。道路全长6.938km,本次工程建设的五条线路,均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4.5m,其断面组成为:行车道宽4.5m,土路肩宽1.0m×2。全线路面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拟建工程内容包括有道路路面工程、路基工程、交通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569.35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7.4%。 | 一、施工期:1.生态保护: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取土场等临时工程进行整理和植被恢复,确保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2.扬尘:粉状物料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堆料场不得露天堆放。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渣土车辆要封闭或加盖苫布,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路基石灰土和沥青不现场拌和,外购成品沥青。3.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营地设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4.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沿线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防护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便道的设置也尽量避开村庄等敏感点,途经村庄的车辆要减速慢行。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随意乱倒。 二、运营期:1.大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加强机动车辆管理,设置道路限速标准,减速慢行,对装有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运输中飞扬洒落。2.废水:设置路面和路基排水工程。防止水流冲刷路基边坡,并在路基边坡设置边坡急流槽,各种排水措施紧密衔接。3.噪声:采取妥善控制措施,控制噪声污染。本项目道路红线两侧外50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标准;道路红线两侧外50m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3 | 蒙西镇黄河国堤防洪抢险道路建设项目 | 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 |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 (略) (略) | 项目位于蒙西镇伊克布拉格嘎查.共分2段路,线路总长为2.3Km。包括伊克布拉格段和那林陶亥段。伊克布拉格段路线起点顺接现有国堤路,起点桩号K0+925,路线终点顺接现有国堤路,终点桩号为K2+225,路线全长1.300km;那林陶亥段路线起点顺接现有国堤路,起点桩号K0+300,路线终点顺接现有国堤路,终点桩号为K1+300,路线全长1.000km。本项目采用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路基宽度为6.5m,路面宽度为4.5m,其断面组成为:行车道宽4.5m,土路肩宽1.0m×2。本项目总投资181.33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3万元,占总投资的26.36%。 | 一、施工期:1.生态保护:及时采取场地洒水等措施,减少裸露土地面积和扬尘。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取土场等临时工程进行整理和植被恢复,确保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2.扬尘:粉状物料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堆料场不得露天堆放。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渣土车辆要封闭或加盖苫布,防止运输过程中遗撒;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路基石灰土和沥青不现场拌和,外购成品沥青。3.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施工营地设集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4.噪声: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根据施工具体情况,对沿线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防护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便道的设置也尽量避开村庄等敏感点,途经村庄的车辆要减速慢行。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随意乱倒。 二、运营期:1.大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加强机动车辆管理,设置道路限速标准,减速慢行,对装有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运输中飞扬洒落。2.废水:设置路面和路基排水工程。防止水流冲刷路基边坡,并在路基边坡设置边坡急流槽,各种排水措施紧密衔接。3.噪声:采取妥善控制措施,控制噪声污染。本项目道路红线两侧外50m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标准;道路红线两侧外50m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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