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学习宣传贯彻〈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学习宣传贯彻〈南宁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隆安华侨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县级各双管单位:
现将《隆安县学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促进文明风尚,持续 (略) 创建,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宣传活动,推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办法》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增强干部群众文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迅速掀起学。
二、宣传时间
2022年11月开始,之后学台刊播展示以《办法》为主题的系列公益广告。依托融媒体资源,全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做好《办法》宣传,营造促进文明行为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华侨管理区)
(二)开展学。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县直县级各单位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办法》学习宣传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五大创建”工作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及时总结贯彻落实《办法》的工作亮点、经验做法,推动《办法》在广大群众中传播开、扎下根,实起来、严起来。
(三)加强监督问效。县文明办加强对《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工作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查处不文明行为;县司法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隆安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各部门, (略) , (略) 。 |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印发 |
各乡镇、隆安华侨管理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县级各双管单位:
现将《隆安县学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促进文明风尚,持续 (略) 创建,根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宣传活动,推动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办法》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增强干部群众文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迅速掀起学。
二、宣传时间
2022年11月开始,之后学台刊播展示以《办法》为主题的系列公益广告。依托融媒体资源,全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做好《办法》宣传,营造促进文明行为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华侨管理区)
(二)开展学。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乡镇、华侨管理区,县直县级各单位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办法》学习宣传工作与群众性精神文明“五大创建”工作一体部署、一体落实,及时总结贯彻落实《办法》的工作亮点、经验做法,推动《办法》在广大群众中传播开、扎下根,实起来、严起来。
(三)加强监督问效。县文明办加强对《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工作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查处不文明行为;县司法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等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隆安县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各部门, (略) , (略) 。 |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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