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23日拟作出泸州圣鹰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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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2月23日拟作出泸州圣鹰科技有限公司塑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 (略) 塑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略) 塑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江阳区科创路 9 号

(略)

四川中蓝 (略)

租赁泸州 (略) 厂房,设置塑胶产品

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电子产品类塑胶产品约 50 万套、汽车配件类塑胶产品约 60 万套、生活用品类塑胶产品约 100 万套,同时生产产品自用模具 200 套/年。

1、将破碎机放置在密闭破碎间内;磨床设备上方设吸尘器软管,打磨粉尘经软管收集后经除尘器处理;注塑机取件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

2、生活废水、冷却池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通过建筑隔声、设备减振等降低噪声影响。

4、废包装材料外售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5、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储存区、油水分离器地面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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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 (略) 塑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人:李春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春华路二段66号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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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塑胶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江阳区科创路 9 号

(略)

四川中蓝 (略)

租赁泸州 (略) 厂房,设置塑胶产品

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电子产品类塑胶产品约 50 万套、汽车配件类塑胶产品约 60 万套、生活用品类塑胶产品约 100 万套,同时生产产品自用模具 200 套/年。

1、将破碎机放置在密闭破碎间内;磨床设备上方设吸尘器软管,打磨粉尘经软管收集后经除尘器处理;注塑机取件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处理。

2、生活废水、冷却池排水、地面清洗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通过建筑隔声、设备减振等降低噪声影响。

4、废包装材料外售利用,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5、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储存区、油水分离器地面为重点防渗区,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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