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鑫峰实业有限公司天红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彭泽县鑫峰实业有限公司天红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彭泽县鑫峰实业有限公司天红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彭 (略) 天红矿泉水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2-12-21至2022-12-27,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邮编:*
链接地址:http://**:8000/jxout/syssp/gs/gs!npzgsView.action?gstype=2&dataid=5d1bb0adfa*f537d4a*&operate=readonly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项目名称:彭 (略) 天红矿泉水项目
建设地点: (略) / (略) /彭泽县/天红镇园艺场
建设单位:彭 (略)
编制单位:江西 (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 (略) (略) 彭泽县天红镇园艺场,厂房坐标:E116°25′12.661″,N29°40′52.316″,取水井坐标:116°24′47.909″,29°38′11.260″,属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6025m2,开采规模为96010.2m3/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30000m2,办公生活区6000m2,水泵房25m2等主体工程,约5.3km长取水管道等运输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9.6万吨瓶装矿泉水的规模。项目总投资48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废气为臭氧消毒时产生的臭氧废气及食堂油烟。臭氧废气通过加强厂房内通风换气自然消散;食堂餐饮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建筑楼顶排放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小型标准限值。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产品生产废水、瓶清洗和消毒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瓶清洗和消毒用水主要污染物及产生浓度约为SS≤10mg/L,其水质较清净,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标准,暂存于厂区水池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产品生产废水用于车间清洁。车间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物标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进出车辆噪声及社会活动噪声。经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设备安装防振减振设施等措施之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运营期所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锰砂、废水瓶、废瓶盖均由厂家回收更换;培养基废物通过高温灭菌灭活后与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UV灯管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5、地下水保护措施。你公司在地下水开采中必须严格按要求规范管理,为保证水量、水位的长期稳定,应以限定水位降深确定取水量,保证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为掌握下坑矿泉水的动态变化规律,必须建立系统的矿泉水动态监测网;水源地自然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良好,在开发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应以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严禁毁林开荒种地种果,保持水源地自然汇水范围内植被的完整性及覆盖率,提高水土涵养能力,保障水源地天然补给区对地下水的补给能力不遭到人为破坏;根据水源地地质环境条件,对矿泉水开采和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区域,应根据工程区实际及建设特点,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定期对输送管道进行检修维护,当出现输送管道破裂时,应该及时停止地下矿泉水开采和输送,同时制定地下水监测方案。
公众参与情况:/

彭泽县鑫峰实业有限公司天红矿泉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彭 (略) 天红矿泉水项目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2022-12-21至2022-12-27,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2-*
通讯地址: (略) 彭泽生态环境局
邮编:*
链接地址:http://**:8000/jxout/syssp/gs/gs!npzgsView.action?gstype=2&dataid=5d1bb0adfa*f537d4a*&operate=readonly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项目名称:彭 (略) 天红矿泉水项目
建设地点: (略) / (略) /彭泽县/天红镇园艺场
建设单位:彭 (略)
编制单位:江西 (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 (略) (略) 彭泽县天红镇园艺场,厂房坐标:E116°25′12.661″,N29°40′52.316″,取水井坐标:116°24′47.909″,29°38′11.260″,属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6025m2,开采规模为96010.2m3/a。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30000m2,办公生活区6000m2,水泵房25m2等主体工程,约5.3km长取水管道等运输工程,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排水系统及废水处理、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9.6万吨瓶装矿泉水的规模。项目总投资48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间的主要废气为臭氧消毒时产生的臭氧废气及食堂油烟。臭氧废气通过加强厂房内通风换气自然消散;食堂餐饮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建筑楼顶排放并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小型标准限值。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产品生产废水、瓶清洗和消毒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瓶清洗和消毒用水主要污染物及产生浓度约为SS≤10mg/L,其水质较清净,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用水标准,暂存于厂区水池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产品生产废水用于车间清洁。车间清洁废水及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物标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进出车辆噪声及社会活动噪声。经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设备安装防振减振设施等措施之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运营期所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锰砂、废水瓶、废瓶盖均由厂家回收更换;培养基废物通过高温灭菌灭活后与废反渗透膜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UV灯管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5、地下水保护措施。你公司在地下水开采中必须严格按要求规范管理,为保证水量、水位的长期稳定,应以限定水位降深确定取水量,保证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为掌握下坑矿泉水的动态变化规律,必须建立系统的矿泉水动态监测网;水源地自然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良好,在开发建设过程及建成后,应以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严禁毁林开荒种地种果,保持水源地自然汇水范围内植被的完整性及覆盖率,提高水土涵养能力,保障水源地天然补给区对地下水的补给能力不遭到人为破坏;根据水源地地质环境条件,对矿泉水开采和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区域,应根据工程区实际及建设特点,采取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你公司应定期对输送管道进行检修维护,当出现输送管道破裂时,应该及时停止地下矿泉水开采和输送,同时制定地下水监测方案。
公众参与情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