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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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48号)等相关规定,目前《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现向社会公众公开《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高碑店乡小郊亭村1号高碑店再生水厂内已建二期脱水机房

  投资总额:总投资2998.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928m2,项目建成后可干化含水率60%的污泥60t/d,即19800t/a。干化后可得含水率为40%的污泥40t/d,即13200t/a。

  二、 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37号301室

  联 系 人:和工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北京中环 (略)

  单位地址: (略) 朝阳区霄云路32号2号楼6层608室

  联 系 人: 任工

  联系电话:010-*

  邮 箱:*@*hcqhj.com

  三、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2f94971adbc4b75149bdde7cb*.pdf(2.76 M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 第48号)等相关规定,目前《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现向社会公众公开《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朝阳区高碑店乡小郊亭村1号高碑店再生水厂内已建二期脱水机房

  投资总额:总投资2998.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928m2,项目建成后可干化含水率60%的污泥60t/d,即19800t/a。干化后可得含水率为40%的污泥40t/d,即13200t/a。

  二、 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西城区车公庄大街北里*37号301室

  联 系 人:和工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北京中环 (略)

  单位地址: (略) 朝阳区霄云路32号2号楼6层608室

  联 系 人: 任工

  联系电话:010-*

  邮 箱:*@*hcqhj.com

  三、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高碑店再生水厂沼气发电余热用于污泥干化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2f94971adbc4b75149bdde7cb*.pdf(2.76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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