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2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庐 (略) 《迁址新建庐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迁址新建庐 (略)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 (略) 社区杨岗村 | ||
建设单位: | (略) 庐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迁址新建庐 (略) (略) 项目位于庐江 (略) 社区杨岗村,总用地面积16011.09m2(约24亩),总建筑面积 17035.3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81.16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略) 综合楼、康养楼、公卫综合楼及其他业务用房;地下建筑面积 354.16m2,配套建设水、电、路、绿化等附属设施;购置CT、彩超、心电图、中心供氧、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电子胃镜等国内一流的康复医疗及检验检测专用设备,开放床位100张,项目不设置感染科。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有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应做好机械的维护,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设置沉淀池和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物料堆场采用防雨水设施,防止雨水径流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环境监理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作业的有关规定;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环境监理工作。分类回收建筑垃圾中可再生材料,剩余 (略) 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有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封式结构+1套UV光解设备+1根15m高排气筒处理恶臭气体;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检验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汇同床位、门诊 (略) 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乐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 (略) 内东北角,设计处理能力为50t/d。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公建设施污水处理站,风机、泵、中央空调等,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后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 (略) 四周地界预测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略) 村民组预测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污泥(含化粪池沉渣),UV光解设备产生的废UV灯管,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时上门收集处理;栅渣进入栅渣暂存池暂存、污泥送入污泥消化池进行好氧消化处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庐 (略) 《迁址新建庐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迁址新建庐 (略)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 (略) 社区杨岗村 | ||
建设单位: | (略) 庐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迁址新建庐 (略) (略) 项目位于庐江 (略) 社区杨岗村,总用地面积16011.09m2(约24亩),总建筑面积 17035.3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81.16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 (略) 综合楼、康养楼、公卫综合楼及其他业务用房;地下建筑面积 354.16m2,配套建设水、电、路、绿化等附属设施;购置CT、彩超、心电图、中心供氧、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电子胃镜等国内一流的康复医疗及检验检测专用设备,开放床位100张,项目不设置感染科。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有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加大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应做好机械的维护,运出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设置沉淀池和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物料堆场采用防雨水设施,防止雨水径流污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环境监理工作。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作业的有关规定;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加强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环境监理工作。分类回收建筑垃圾中可再生材料,剩余 (略) 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污染有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和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采用地下封式结构+1套UV光解设备+1根15m高排气筒处理恶臭气体;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废气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检验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汇同床位、门诊 (略) 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乐桥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 (略) 内东北角,设计处理能力为50t/d。采用“二级处理+消毒工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公建设施污水处理站,风机、泵、中央空调等,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后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 (略) 四周地界预测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略) 村民组预测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污泥(含化粪池沉渣),UV光解设备产生的废UV灯管,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时上门收集处理;栅渣进入栅渣暂存池暂存、污泥送入污泥消化池进行好氧消化处理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UV灯管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种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黄山路与迎松路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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