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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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六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范围内普通食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共抽取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217批次,采 (略) 、食用农产品经销店、餐饮服务单位等。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检验项目包含镉(以Cd计)、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氧乐果、克百威、苯醚*环唑、吡虫啉、噻虫嗪、腈苯唑、联苯菊酯、氯吡脲、敌敌畏、*溴磷、水胺硫磷、多菌灵、2,4-滴和2,4-滴钠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毒死蜱、铅(以Pb计)、*拌磷、*酰*胺磷、*硝唑、地美硝唑、氟虫腈、呋喃唑酮代谢物、噻虫胺、克伦特罗、沙*胺醇、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啶虫脒、腐霉利、4-氯苯氧*酸钠(以4-氯苯氧*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计)、铬(以Cr计)、地西泮、磺胺类(总量)、地塞米松、*基异柳磷、灭线磷、杀扑磷等。

  截至目前,发现9批次不合格,详见附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六期)

  附件2:关于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范围内普通食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共抽取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217批次,采 (略) 、食用农产品经销店、餐饮服务单位等。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等相关要求。

  检验项目包含镉(以Cd计)、氯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氧乐果、克百威、苯醚*环唑、吡虫啉、噻虫嗪、腈苯唑、联苯菊酯、氯吡脲、敌敌畏、*溴磷、水胺硫磷、多菌灵、2,4-滴和2,4-滴钠盐、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糖精钠(以糖精计)、毒死蜱、铅(以Pb计)、*拌磷、*酰*胺磷、*硝唑、地美硝唑、氟虫腈、呋喃唑酮代谢物、噻虫胺、克伦特罗、沙*胺醇、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啶虫脒、腐霉利、4-氯苯氧*酸钠(以4-氯苯氧*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计)、铬(以Cr计)、地西泮、磺胺类(总量)、地塞米松、*基异柳磷、灭线磷、杀扑磷等。

  截至目前,发现9批次不合格,详见附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六期)

  附件2:关于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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