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新四中校园文化景观项目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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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四中校园文化景观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2〕509号

奉新四中:
你单位报来《关于奉新四中校园文化景观项目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完善奉新四中校园文化设施,同意奉新四中校园文化景观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四中校园文化景观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四中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第四中学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天工苑文化景墙项目:新建花岗岩地面22.46㎡,新建花岗岩汀步30㎡,新建铝制景观亭1座,新建“天工苑”标牌1座,新建“天工开物”浮雕景墙1座,新建地面浮雕景观1座,移栽樱花9株,移栽桂花2株等;
2、园*苑文化景观项目:拆除人行道板251㎡,新建花岗岩地面478.42㎡,新建洗米石地面30㎡,地面花岗岩石材雕字12块,原地面铺装拆除后恢复104㎡,新建花岗岩汀步6.5㎡,拆除原有绿化417㎡,移栽栾树12棵,栽植刚竹36株,栽植春鹃30㎡,满铺草皮53㎡,新建台阶树池1座,新建坐凳10个,新建“奉”字坐凳80m,新建文化长廊艺术造型15.132m,新建“枣树赋”组合景墙1座,新建园*苑入口造型1座,新建座右铭宣传牌6座,新建镜面不锈钢雕塑4个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4.0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建设资金(奉财教发〔2021〕32号)。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2年11月30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教体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附件:

奉发改发〔2022〕509号

奉新四中:
你单位报来《关于奉新四中校园文化景观项目立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完善奉新四中校园文化设施,同意奉新四中校园文化景观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四中校园文化景观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四中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第四中学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天工苑文化景墙项目:新建花岗岩地面22.46㎡,新建花岗岩汀步30㎡,新建铝制景观亭1座,新建“天工苑”标牌1座,新建“天工开物”浮雕景墙1座,新建地面浮雕景观1座,移栽樱花9株,移栽桂花2株等;
2、园*苑文化景观项目:拆除人行道板251㎡,新建花岗岩地面478.42㎡,新建洗米石地面30㎡,地面花岗岩石材雕字12块,原地面铺装拆除后恢复104㎡,新建花岗岩汀步6.5㎡,拆除原有绿化417㎡,移栽栾树12棵,栽植刚竹36株,栽植春鹃30㎡,满铺草皮53㎡,新建台阶树池1座,新建坐凳10个,新建“奉”字坐凳80m,新建文化长廊艺术造型15.132m,新建“枣树赋”组合景墙1座,新建园*苑入口造型1座,新建座右铭宣传牌6座,新建镜面不锈钢雕塑4个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4.0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建设资金(奉财教发〔2021〕32号)。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2年11月30日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
教体局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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