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坪大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大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坪大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大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坪大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大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坪 (略) 大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 ???编:*
项目名称 | 华坪 (略) 大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坪县石龙坝镇 |
建设单位 | 华坪 (略) |
评价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项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煤 (略) 华坪县东部煤炭矿区,大凉煤矿为整合重组煤矿,重组以大凉煤矿为主体,主要整合华 (略) 大凹煤矿,整合完成后由华坪 (略) 负责运营和管理,对大凹煤矿进行关闭。项目办理了产能置换方案,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文件(丽发改煤管〔2020〕289号), (略) 能源局核准批复(云能源煤炭〔2021〕1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华坪县东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不涉及特殊敏感区,井口及地面设施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落实了《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06-02-*。矿区面积7.3090km2,设计开采深度为+2000~+1209米。可采煤层为4层,自上至下编号为C2a、C1b、C1a、C10,因C1b煤层属不稳定类型,本项目不对此煤层进行开采,实际可采煤层为3层。设计可采储量581.61万吨,生产能力由整合重组前的15万吨/年提高至30万吨/年,矿井设计服务年限13.8年;全井田划分为1个水平4个采区,采用平硐+斜井开拓、走向长臂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项目改造利用原大凉煤矿主平硐为主平硐,改造利用原大凹煤矿主平硐为副平硐,改造利用原大凹煤矿西翼回风平硐为西翼回风平硐,改造利用原大凹煤矿东翼回风斜井为东翼进风斜井,原大凹煤矿副平硐将废弃不再使用。项目利用原工业场地建设,主工业场地布设巷道出口、地面生产系统等,副工业场地布设巷道出口、材料运输等,回风平硐工业场地布设回风机房等,进风斜井工业场地布设通风机房等。配套建设储运工程(临时矸石转运棚、储煤棚、场内运输道路等),辅助工程(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材料库、油脂库、10kV变电所、炸药库等),环保工程(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废水事故池等),对全井田沉陷区治理。项目总投资28765.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0.25万元。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升级改造工程占地类型中自然植被以暖温性针叶林、石灰岩灌丛和落叶阔叶林为主,占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和稀树灌木草丛的面积较小。据环评调查,在评价区内分布有43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其中37株未受施工直接影响,6株受施工直接影响,施工期将优先采取挂牌保护措施,并对所在区域进行围挡保护,受施工直接影响若不能避让则进行移栽保护,将施工期对红椿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加强施工期监理,将红椿保护情况纳入施工期监理的内容。施工过程中开挖裸露面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绿化,可得到一定恢复,对区域植被及植物影响不大。根据实际野外调查及资料查阅等发现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为鸟类,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现场调查未发现有相关保护动物进入评价区活动的迹象,工程主要在原有工业场地建设,不涉及占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对其影响不大。 废气:本次改造升级工程施工集中在主井工业场地,周边敏感点主要为基佐村,位于主工业场地东面,距主井井口约110m,通过采取围挡施工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施工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区临时设置容积5m3的沉砂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等,以及睛天对周围环境的洒水降尘,矿井废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应优先于主体工程实施。矿井涌水经处理规模2400m3/d、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g/L全部回用于井下防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76m3/d,经新建处理规模8m3/h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 噪声: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以及在朝向居民点一侧设置围挡等措施可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工程施工期井巷总工程量为20997m,其中煤巷或半煤岩巷为9386m,岩巷为11611m,全矿井新建巷道为2765m,利用巷道为5533m,改造巷道为12699m,开挖土石方共计6.8万m3,均为掘进矸石,无表土剥离量。其中岩巷产生的废土石优先利用于工业场地平整和附近道路铺垫,煤巷、半煤岩巷产生的矸石运往矸石转运棚,定期清运送往杨源砖厂综合利用。施工期用于场地平整和道路铺垫岩巷土石方3.76万m3,运至矸石砖厂制砖利用的煤巷、半煤岩巷土石方3.04万m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0kg/d,定期收集至项目区垃圾桶,运至华坪县石龙坝镇垃圾处理场。 营运期: 生态环境:工工业场地裸露地覆土绿化;开展井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开采过程中被破坏和受沉陷影响的耕地和林地采取复垦恢复和补偿措施,并预留相关费用;井田边界、工业场地、断层煤柱、主要巷道留设保护煤柱;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和对煤炭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废气:储煤棚和临时矸石转运棚设四面围挡和顶棚,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装卸、转载环节进行洒水降尘;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等产尘环节设置洒水喷雾设施;运煤车辆加盖篷布、途经居民点处减速慢行。 废水:矿井涌水经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过滤”的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悬浮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g/L后并符合《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后优先回用于井下防尘、地面防尘、区域绿化,剩余排至新庄河。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抽送至矿井水处理站进行一并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园地灌溉、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 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界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基佐村昼、夜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车辆超载,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降低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影响。 固废:项目运营期煤矸石产生量约3万t/a,临时堆存于四面围挡、钢架顶棚结构全封闭式的矸石转运棚。根据签订的协议,定期外售给华坪县 (略) 矸石砖厂制砖,该厂环保手续齐全,可以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矸石。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 (略) 内部的洗煤厂进行洗选;废机油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及管理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项目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桶,交于华坪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落实分区开采及“封、堵、截、排”措施,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若发现因开采导致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及时采取调整开采厚度、充填等措施,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临时储煤棚、临时矸石堆场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围挡,场地硬化,四周设截排水沟,矸石及时清运。机修间、油脂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机修间和油脂库进行重点防渗,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储煤棚、临时矸石转运棚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采用地面硬化措施。在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下游10m处、矸石转运棚下游20m处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站下游10m处共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主井工业场地西北侧旱地,主井工业场地东南侧林地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重点针对砷、pH、含盐量等指标进行监测。 环境风险:根据不同的功能布局,对项目实施分区防渗;设置容积300m3矿井水事故池和容积为30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对事故状态下的废水进行暂存,待污水处理设备恢复正常时再进行处理。项目运行期间,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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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坪大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大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坪 (略) 大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
传 ???真:0888-*
通讯地址: (略) 古城区象山路
邮 ???编:*
项目名称 | 华坪 (略) 大凉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华坪县石龙坝镇 |
建设单位 | 华坪 (略) |
评价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项 (略) 华坪县石龙坝镇,煤 (略) 华坪县东部煤炭矿区,大凉煤矿为整合重组煤矿,重组以大凉煤矿为主体,主要整合华 (略) 大凹煤矿,整合完成后由华坪 (略) 负责运营和管理,对大凹煤矿进行关闭。项目办理了产能置换方案,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文件(丽发改煤管〔2020〕289号), (略) 能源局核准批复(云能源煤炭〔2021〕17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略) 华坪县东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不涉及特殊敏感区,井口及地面设施未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落实了《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06-02-*。矿区面积7.3090km2,设计开采深度为+2000~+1209米。可采煤层为4层,自上至下编号为C2a、C1b、C1a、C10,因C1b煤层属不稳定类型,本项目不对此煤层进行开采,实际可采煤层为3层。设计可采储量581.61万吨,生产能力由整合重组前的15万吨/年提高至30万吨/年,矿井设计服务年限13.8年;全井田划分为1个水平4个采区,采用平硐+斜井开拓、走向长臂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项目改造利用原大凉煤矿主平硐为主平硐,改造利用原大凹煤矿主平硐为副平硐,改造利用原大凹煤矿西翼回风平硐为西翼回风平硐,改造利用原大凹煤矿东翼回风斜井为东翼进风斜井,原大凹煤矿副平硐将废弃不再使用。项目利用原工业场地建设,主工业场地布设巷道出口、地面生产系统等,副工业场地布设巷道出口、材料运输等,回风平硐工业场地布设回风机房等,进风斜井工业场地布设通风机房等。配套建设储运工程(临时矸石转运棚、储煤棚、场内运输道路等),辅助工程(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材料库、油脂库、10kV变电所、炸药库等),环保工程(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矿井水处理站、废水事故池等),对全井田沉陷区治理。项目总投资28765.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0.25万元。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环境:升级改造工程占地类型中自然植被以暖温性针叶林、石灰岩灌丛和落叶阔叶林为主,占用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和稀树灌木草丛的面积较小。据环评调查,在评价区内分布有43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其中37株未受施工直接影响,6株受施工直接影响,施工期将优先采取挂牌保护措施,并对所在区域进行围挡保护,受施工直接影响若不能避让则进行移栽保护,将施工期对红椿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加强施工期监理,将红椿保护情况纳入施工期监理的内容。施工过程中开挖裸露面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覆土绿化,可得到一定恢复,对区域植被及植物影响不大。根据实际野外调查及资料查阅等发现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均为鸟类,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现场调查未发现有相关保护动物进入评价区活动的迹象,工程主要在原有工业场地建设,不涉及占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对其影响不大。 废气:本次改造升级工程施工集中在主井工业场地,周边敏感点主要为基佐村,位于主工业场地东面,距主井井口约110m,通过采取围挡施工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施工废水均排入施工场地区临时设置容积5m3的沉砂池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用于砼搅拌,砂浆用水等,以及睛天对周围环境的洒水降尘,矿井废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应优先于主体工程实施。矿井涌水经处理规模2400m3/d、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过滤”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g/L全部回用于井下防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约5.76m3/d,经新建处理规模8m3/h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 噪声: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以及在朝向居民点一侧设置围挡等措施可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工程施工期井巷总工程量为20997m,其中煤巷或半煤岩巷为9386m,岩巷为11611m,全矿井新建巷道为2765m,利用巷道为5533m,改造巷道为12699m,开挖土石方共计6.8万m3,均为掘进矸石,无表土剥离量。其中岩巷产生的废土石优先利用于工业场地平整和附近道路铺垫,煤巷、半煤岩巷产生的矸石运往矸石转运棚,定期清运送往杨源砖厂综合利用。施工期用于场地平整和道路铺垫岩巷土石方3.76万m3,运至矸石砖厂制砖利用的煤巷、半煤岩巷土石方3.04万m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0kg/d,定期收集至项目区垃圾桶,运至华坪县石龙坝镇垃圾处理场。 营运期: 生态环境:工工业场地裸露地覆土绿化;开展井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对开采过程中被破坏和受沉陷影响的耕地和林地采取复垦恢复和补偿措施,并预留相关费用;井田边界、工业场地、断层煤柱、主要巷道留设保护煤柱;加强对采煤沉陷区的移动变形监测和对煤炭开采导致的滑坡、地裂缝、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废气:储煤棚和临时矸石转运棚设四面围挡和顶棚,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装卸、转载环节进行洒水降尘;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等产尘环节设置洒水喷雾设施;运煤车辆加盖篷布、途经居民点处减速慢行。 废水:矿井涌水经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过滤”的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悬浮物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标准限值、含盐量不得超过1000g/L后并符合《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后优先回用于井下防尘、地面防尘、区域绿化,剩余排至新庄河。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抽送至矿井水处理站进行一并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园地灌溉、绿化及道路洒水降尘。 噪声: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厂界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各工业场地厂界噪声预测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基佐村昼、夜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加强运输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严禁车辆超载,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降低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影响。 固废:项目运营期煤矸石产生量约3万t/a,临时堆存于四面围挡、钢架顶棚结构全封闭式的矸石转运棚。根据签订的协议,定期外售给华坪县 (略) 矸石砖厂制砖,该厂环保手续齐全,可以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矸石。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 (略) 内部的洗煤厂进行洗选;废机油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及管理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相关要求执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项目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桶,交于华坪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落实分区开采及“封、堵、截、排”措施,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若发现因开采导致地下水水位严重下降,及时采取调整开采厚度、充填等措施,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临时储煤棚、临时矸石堆场为全封闭式结构,四面围挡,场地硬化,四周设截排水沟,矸石及时清运。机修间、油脂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加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机修间和油脂库进行重点防渗,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储煤棚、临时矸石转运棚等区域进行一般防渗,其他区域采用地面硬化措施。在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下游10m处、矸石转运棚下游20m处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站下游10m处共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在主井工业场地西北侧旱地,主井工业场地东南侧林地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重点针对砷、pH、含盐量等指标进行监测。 环境风险:根据不同的功能布局,对项目实施分区防渗;设置容积300m3矿井水事故池和容积为30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对事故状态下的废水进行暂存,待污水处理设备恢复正常时再进行处理。项目运行期间,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风险事故的发生。 |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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