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81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皖南网架调整古泉-敬亭50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
关键词: | 文??号: | 皖环函[2022]1219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发布日期: | 2022-12-23 16:44:03 |
发文日期: | 2022-12-23 16:44:03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索引号: | */*-00181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机构: | 省生态环境厅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皖南网架调整古泉-敬亭50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
发布日期: | 2022-12-23 16:44:03 |
关键词: | |
信息来源: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处 |
文??号: | 皖环函[2022]1219 |
发文日期: | 2022-12-23 16:44:03 |
生效日期: | 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略) (略) :
《皖南网架调整古泉-—敬亭50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报告书》结论,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价估意见(环评估函〔2021〕192号),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厅同意项目建设,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内容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全 (略) 宣州区。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古泉换流站500kV间隔扩建工程、敬亭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古泉~—敬亭500kV线路工程。
(一)古泉换流站500kV间隔扩建工程
古泉±1100kV换流站站 (略) (略) 宣州区古泉镇,本期更换已建成的500kV间隔中的隔离开关,检修开关、快速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土建部分扩建相应出线间隔的500kV设备支架、电缆沟等。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征用地。
(二)敬亭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敬亭500kV变电站站 (略) (略) 宣州区向阳街道,本期扩建500kV出线间隔1个,至古泉换流站。本期更换串内前期已建设备,新建2台断路器,土建部分扩建相应出线间隔的500kV设备支架、电缆沟等。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建设,不新征用地。
(三)古泉-—敬亭500kV线路工程
新建500kV线路路径长度30.1km,单回路架设,起点为已建的古泉换流站500kV构架,止于已建的500kV敬亭变电站。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我厅同意《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施工期
(1).声环境 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方法、工艺和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进行隔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依法限制夜间施工,高噪声机械设备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公告附近居民。
(2.)施工扬尘、固废 为避免、减少施工产生扬尘和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在工程施工前应作好对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进行环保培训;施工过程中贯彻文明施工原则,应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避免或减少产生扬尘,防治扬尘污染;明确要求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略) 级森林公园一般游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结合周边的土地利用功能恢复迹地,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
(3.)水环境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各种项污水处置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应设置沉砂池、废水沉淀池,施工车辆、和设备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喷洒;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
(二)运营期
(1.)严格声环境 落实运行期间声环境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变电站隔声降噪措施。
(2.)危险废物 到期更换、维护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油渣及含油污水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置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置协议,严禁丢弃、焚烧或填埋。
(三3.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4.)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环保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和设计规程施工,确保本工程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等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三、《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本项目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 (略)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