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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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建设路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

阳 (略)

建设地点

(略) 军迳村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合水镇军迳村,拟建站址地理坐标为:111度52分50.875秒,21度16分51.378秒。升压站总用地面积4000m2,本项目拟新建110千伏GIS升压站一座。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9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结合地形、地质特点及运输条件,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尽量做到经济、环保,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对施工临时道路,土方采取遮蔽措施,预防水土流失及扬尘,妥善解决路基路面的排水问题,减少冲刷;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采取土地整治措施,积极恢复原有地貌。

2、升压站施工活动尽量处于用地范围内,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在站址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可避免站址场地平整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减少植被损失;施工结束后,积极开展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

3、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施工区域的可绿化面积应在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必要时进行洒水,保持湿润,冲洗车身或轮胎,避免渣土带出工地,尽量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不会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长期不良影响。施工期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5、施工废水经设置简易沉砂池澄清处理后回用,用于抑制扬尘等,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住在升压站沿途附近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在施工场地内产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预处理后再依托周边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作为农林灌溉用水,不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提高机具操作水平,强化施工队*管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在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蔽,施工期设置不低于2.5m的临时围蔽设施;特别是升压站施工期,应重点关注周围敏感建筑处的噪声值。强化施工信息公开,定期监测施工噪声,并与周围群众做好沟通工作,有效解决群众诉求,杜绝噪声扰民问题发生。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号,尤其是在晚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7、在施工现场固定位置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材料经统一收集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回填后剩余部分低洼处填平,以及周边绿化,禁止任意倾倒,不外弃。,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8、采用合理的总平面布置;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运行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频率为50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即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9、采用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升压站设置实体围墙,主要噪声源远离围墙;主变衬垫减震装置;加强检修和设备维护。升压站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10、废旧密封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由电池供应商在更换时进行回收处理,不暂存。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设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1、站内值守人员及工作人员产的少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用于站内及周边绿化,不直接排入水体,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2、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13、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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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建设路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升压站工程

建设单位

阳 (略)

建设地点

(略) 军迳村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合水镇军迳村,拟建站址地理坐标为:111度52分50.875秒,21度16分51.378秒。升压站总用地面积4000m2,本项目拟新建110千伏GIS升压站一座。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9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结合地形、地质特点及运输条件,在安全、可靠前提下,尽量做到经济、环保,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对施工临时道路,土方采取遮蔽措施,预防水土流失及扬尘,妥善解决路基路面的排水问题,减少冲刷;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采取土地整治措施,积极恢复原有地貌。

2、升压站施工活动尽量处于用地范围内,减少对周边植被的破坏;在站址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可避免站址场地平整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减少植被损失;施工结束后,积极开展覆土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

3、施工期应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期的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施工区域的可绿化面积应在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4、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进出场地的车辆应限制车速,必要时进行洒水,保持湿润,冲洗车身或轮胎,避免渣土带出工地,尽量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不会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长期不良影响。施工期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5、施工废水经设置简易沉砂池澄清处理后回用,用于抑制扬尘等,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住在升压站沿途附近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当地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在施工场地内产生。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预处理后再依托周边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作为农林灌溉用水,不直接排入水体。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工况,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提高机具操作水平,强化施工队*管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声级过高。在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蔽,施工期设置不低于2.5m的临时围蔽设施;特别是升压站施工期,应重点关注周围敏感建筑处的噪声值。强化施工信息公开,定期监测施工噪声,并与周围群众做好沟通工作,有效解决群众诉求,杜绝噪声扰民问题发生。运输车辆应尽可能减少鸣号,尤其是在晚间和午休时间。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7、在施工现场固定位置设有垃圾桶,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弃材料经统一收集后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回填后剩余部分低洼处填平,以及周边绿化,禁止任意倾倒,不外弃。,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8、采用合理的总平面布置;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运行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频率为50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即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9、采用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升压站设置实体围墙,主要噪声源远离围墙;主变衬垫减震装置;加强检修和设备维护。升压站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10、废旧密封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由电池供应商在更换时进行回收处理,不暂存。废变压器油经事故油池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设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1、站内值守人员及工作人员产的少量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用于站内及周边绿化,不直接排入水体,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12、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13、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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