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茶陵县湖口镇芫枧村年产3000吨塑料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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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陵县湖口镇芫枧村年产3000吨塑料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

株茶环评表〔2022〕21号

关于茶陵县湖口镇芫枧村年产3000吨塑料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茶陵县湖口镇芫枧村年产3000吨塑料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 (略) (略) 茶陵县湖口镇芫坝村原湖口镇中心小学旧址内(原学校已拆除),建设“茶陵县湖口镇芫枧村年产3000吨塑料泡沫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总用地81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两条塑料泡沫制品生产线,配套建设供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及各种污染防治设施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EPS泡沫制品2000吨、EPP泡沫制品1000吨。项目主要设备有发泡剂、成型机、真空泵、储气罐、空压机等主辅机械60多套。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分局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烟气经过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45m高的排气筒外排,其中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地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要求;工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负压抽风+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中要求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经车间通风后,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限值,臭气浓度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执行表2中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麻石水膜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废包装袋、锅炉废渣收集暂 (略) ,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麻石水膜除尘污泥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4.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四、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八、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1日

株茶环评表〔2022〕21号

关于茶陵县湖口镇芫枧村年产3000吨塑料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批茶陵县湖口镇芫枧村年产3000吨塑料泡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 (略) (略) 茶陵县湖口镇芫坝村原湖口镇中心小学旧址内(原学校已拆除),建设“茶陵县湖口镇芫枧村年产3000吨塑料泡沫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总用地81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两条塑料泡沫制品生产线,配套建设供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及各种污染防治设施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EPS泡沫制品2000吨、EPP泡沫制品1000吨。项目主要设备有发泡剂、成型机、真空泵、储气罐、空压机等主辅机械60多套。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评审意见,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我分局原则上同意项目按环评报告表中确定的地点、规模、工艺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建设。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运营期生物质锅炉烟气经过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45m高的排气筒外排,其中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地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要求;工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负压抽风+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中要求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经车间通风后,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限值,臭气浓度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执行表2中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麻石水膜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废污染防治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废包装袋、锅炉废渣收集暂 (略) ,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麻石水膜除尘污泥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4.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达标。

四、企业应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环保工作责任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强化环境管理,定期对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七、项目用地必须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八、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由茶陵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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