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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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惠尔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河北惠尔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河北惠尔 (略) 投资900万元建设“河北惠尔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项 (略) (略) 宁晋县凤凰镇赵庄村南。河北惠尔 (略) 于2022年7月委托河北 (略) 编制了《河北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9月, (略) 行政审批局登记同意,建设单位名称由河北 (略) 变更为河北惠尔 (略) ,20 (略) 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于2022年11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宁环评表(2022)132号。2022年11月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5C001V。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12月6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2-098-M。

河北惠尔 (略) 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2022年11月,河北惠尔 (略) 启动了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的验收范围与内容包括河北惠尔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的要求。2022年3月17~18日,河北环渡 (略) 按照《河北惠尔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完成了本项目的现场取样及检测工作,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DYS(2022)第001号)。

2022年12月23日,河北惠尔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及说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根据验收意见,项目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进行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检测结果表明,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我公司委托有关单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悉知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征求公众对该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书面文字发送信件或传真反馈。

建设单位:河北惠尔 (略)

联系人:王雪峰,电话:*

河北惠尔 (略)

2022年12月23日

,河北

河北惠尔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河北惠尔 (略) 投资900万元建设“河北惠尔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项 (略) (略) 宁晋县凤凰镇赵庄村南。河北惠尔 (略) 于2022年7月委托河北 (略) 编制了《河北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9月, (略) 行政审批局登记同意,建设单位名称由河北 (略) 变更为河北惠尔 (略) ,20 (略) 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于2022年11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宁环评表(2022)132号。2022年11月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5C001V。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12月6日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022-098-M。

河北惠尔 (略) 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2022年11月,河北惠尔 (略) 启动了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的验收范围与内容包括河北惠尔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中的要求。2022年3月17~18日,河北环渡 (略) 按照《河北惠尔 (略) 年产8万吨化纤消光剂项目验收监测方案》完成了本项目的现场取样及检测工作,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DYS(2022)第001号)。

2022年12月23日,河北惠尔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及说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保护局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验收意见,根据验收意见,项目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进行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完善,检测结果表明,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我公司委托有关单位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悉知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征求公众对该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书面文字发送信件或传真反馈。

建设单位:河北惠尔 (略)

联系人:王雪峰,电话:*

河北惠尔 (略)

2022年12月23日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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