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正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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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正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 (略) 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12月 23日至 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 (略) 黄埔区神舟路288号A栋16楼,年进行新冠核酸检测10万份、免疫检测7万份、PCR检测1万份、微生物检测1万份、生化检测7万份、临床检测7万份。项目年工作265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洗衣废水和实验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活性炭吸附+MBR生化反应+臭氧消毒)处理,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验过程消毒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高效过滤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根据广州 (略) 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12月 23日至 2022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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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 (略) 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建设单位

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广州 (略) 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 (略) 黄埔区神舟路288号A栋16楼,年进行新冠核酸检测10万份、免疫检测7万份、PCR检测1万份、微生物检测1万份、生化检测7万份、临床检测7万份。项目年工作265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洗衣废水和实验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备(酸碱中和+絮凝沉淀+活性炭吸附+MBR生化反应+臭氧消毒)处理,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网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验过程消毒产生的有机废气集中收集经“高效过滤器+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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