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同市恒山水库清淤及矿山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山西省大同市恒山水库清淤及矿山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单位拟实施“ (略) 恒山水库清淤及矿山修复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恒山水库清淤及矿山修复工程;
2)建设单位:浑源县水务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浑源县恒山水库,永久性总占地面积1885.21亩。
5)项目总投资:21932.88万元;
6)建设内容:
由水库清淤工程和淤泥处置工程两部分组成。确定清淤总量约为275万m3。将清除的淤积物脱水后运送至前桦岭村矿坑、南岭村矿坑、小西沟村矿坑回填以及裴村乡,用于矿坑修复和土地整治使用。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浑源县水务局
2)联系人: 徐忠
3)通讯地址:浑源县东关街支农巷
4)联系方式:*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 山西邑洁 (略)
2)通讯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3层2号
3)邮编:*
4)Email:*@*63.com
5)联系人:许大龙
6)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我单位拟实施“ (略) 恒山水库清淤及矿山修复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恒山水库清淤及矿山修复工程;
2)建设单位:浑源县水务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浑源县恒山水库,永久性总占地面积1885.21亩。
5)项目总投资:21932.88万元;
6)建设内容:
由水库清淤工程和淤泥处置工程两部分组成。确定清淤总量约为275万m3。将清除的淤积物脱水后运送至前桦岭村矿坑、南岭村矿坑、小西沟村矿坑回填以及裴村乡,用于矿坑修复和土地整治使用。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浑源县水务局
2)联系人: 徐忠
3)通讯地址:浑源县东关街支农巷
4)联系方式:*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 山西邑洁 (略)
2)通讯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长治路226号高新动力港3层2号
3)邮编:*
4)Email:*@*63.com
5)联系人:许大龙
6)联系方式:*
四、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