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关于福清市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核准的函(诺华水务〔2022〕2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于2020年7月3日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0〕295号),现你司提出,该项目由于无法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申请重新核准该项目。经研究,同意重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77-02-*)。
项目 (略)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位于龙田镇东营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对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提标改造,日处理污水2万吨。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氧化沟内回流加设管道泵回流至厌氧中间池,并在氧化沟内增加悬浮填料。将一期离心鼓风机改用磁悬浮风机。将斜管沉淀池改造成污泥储存池,混凝反应池改造为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增设一套带式压滤脱水设备。现有加药间及药剂仓库改为机修间。
扩建龙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3万吨。工程主要建(构)筑物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水解酸化+五段A/O+MBBR”池1座、二沉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泵井1座、生物除臭基础1座、综合机房1座和综合楼1座。
按照5万吨/日设计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加药间各1座。新增污泥浓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井各1座。
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类Ⅳ类水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BOD5≤6mg/L、TP≤0.3mg/L、TN≤10mg/L)。
主体生化工艺采用“水解酸化+多级A/O+MBBR”泥膜复合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污泥采用“重力浓缩+药剂调理+机械压榨脱水”工艺。
四、项目总投资为31567.8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891.9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略) 自筹解决。
五、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田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即日起,融发改审批〔2020〕295号、融发改审批〔2020〕528号文予以作废。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2日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核准的函(诺华水务〔2022〕2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于2020年7月3日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0〕295号),现你司提出,该项目由于无法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申请重新核准该项目。经研究,同意重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77-02-*)。
项目 (略)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位于龙田镇东营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对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提标改造,日处理污水2万吨。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氧化沟内回流加设管道泵回流至厌氧中间池,并在氧化沟内增加悬浮填料。将一期离心鼓风机改用磁悬浮风机。将斜管沉淀池改造成污泥储存池,混凝反应池改造为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增设一套带式压滤脱水设备。现有加药间及药剂仓库改为机修间。
扩建龙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3万吨。工程主要建(构)筑物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水解酸化+五段A/O+MBBR”池1座、二沉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泵井1座、生物除臭基础1座、综合机房1座和综合楼1座。
按照5万吨/日设计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加药间各1座。新增污泥浓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井各1座。
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类Ⅳ类水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BOD5≤6mg/L、TP≤0.3mg/L、TN≤10mg/L)。
主体生化工艺采用“水解酸化+多级A/O+MBBR”泥膜复合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污泥采用“重力浓缩+药剂调理+机械压榨脱水”工艺。
四、项目总投资为31567.8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891.9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略) 自筹解决。
五、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田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即日起,融发改审批〔2020〕295号、融发改审批〔2020〕528号文予以作废。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2日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核准的函(诺华水务〔2022〕2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于2020年7月3日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0〕295号),现你司提出,该项目由于无法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申请重新核准该项目。经研究,同意重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77-02-*)。
项目 (略)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位于龙田镇东营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对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提标改造,日处理污水2万吨。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氧化沟内回流加设管道泵回流至厌氧中间池,并在氧化沟内增加悬浮填料。将一期离心鼓风机改用磁悬浮风机。将斜管沉淀池改造成污泥储存池,混凝反应池改造为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增设一套带式压滤脱水设备。现有加药间及药剂仓库改为机修间。
扩建龙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3万吨。工程主要建(构)筑物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水解酸化+五段A/O+MBBR”池1座、二沉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泵井1座、生物除臭基础1座、综合机房1座和综合楼1座。
按照5万吨/日设计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加药间各1座。新增污泥浓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井各1座。
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类Ⅳ类水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BOD5≤6mg/L、TP≤0.3mg/L、TN≤10mg/L)。
主体生化工艺采用“水解酸化+多级A/O+MBBR”泥膜复合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污泥采用“重力浓缩+药剂调理+机械压榨脱水”工艺。
四、项目总投资为31567.8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891.9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略) 自筹解决。
五、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田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即日起,融发改审批〔2020〕295号、融发改审批〔2020〕528号文予以作废。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2日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重新核准的函(诺华水务〔2022〕2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于2020年7月3日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0〕295号),现你司提出,该项目由于无法在核准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申请重新核准该项目。经研究,同意重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 (略) 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020-*-77-02-*)。
项目 (略) (略) (略) 。
二、建设地点位于龙田镇东营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对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进行提标改造,日处理污水2万吨。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氧化沟内回流加设管道泵回流至厌氧中间池,并在氧化沟内增加悬浮填料。将一期离心鼓风机改用磁悬浮风机。将斜管沉淀池改造成污泥储存池,混凝反应池改造为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增设一套带式压滤脱水设备。现有加药间及药剂仓库改为机修间。
扩建龙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日处理污水3万吨。工程主要建(构)筑物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水解酸化+五段A/O+MBBR”池1座、二沉池2座、配水井及污泥泵井1座、生物除臭基础1座、综合机房1座和综合楼1座。
按照5万吨/日设计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加药间各1座。新增污泥浓缩池、配水井及污泥泵井各1座。
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质量标准类Ⅳ类水标准(COD≤30mg/L、氨氮≤1.5mg/L、BOD5≤6mg/L、TP≤0.3mg/L、TN≤10mg/L)。
主体生化工艺采用“水解酸化+多级A/O+MBBR”泥膜复合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采用“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污泥采用“重力浓缩+药剂调理+机械压榨脱水”工艺。
四、项目总投资为31567.8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7891.9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略) 自筹解决。
五、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龙田镇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表。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即日起,融发改审批〔2020〕295号、融发改审批〔2020〕528号文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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