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侨生矿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鄂城侨生矿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略)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鄂城区汀祖镇*坳村北侧,总面积31.89亩,该地块为*坳村所有的建设用地。地块生产场址坐标为(E114.*°、N30.*°)。
按照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地块内的生产区、产品堆场、生活区、厂区内矿渣堆场、厂区外矿渣堆场、污水沟渠边存在污染的可能。
根据访谈结果,项目地块无污染,且项目地块未发生污染泄漏等突发环境事故。
根据地块基本情况的分析可知,容易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建筑物主要是生产车间、产品堆场、尾渣堆场、废水沟渠周边区域及办公生活区。
根据项目地块的原材料使用资料、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品、现场调查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为物理加工,无副反应发生,也不产生副反应产物,主要污染物质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原辅材料中,项目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所使用的铜铁矿石,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铜。
(略) 城乡总体规划过渡性总图,项目地块位于汀祖镇,不在规划范围内;项目原为工矿用地,该地块经湖北乡投(鄂城) (略) 进行开展“ (略) 鄂城区汀祖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后,湖北乡投(鄂城) (略) 将会把地块整治为建设用地;故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并按照要求进行下一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项目地块内土壤各物质的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说明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因此判定 (略) 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第二类建设用地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要求。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文件要求,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采样,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联系人:朱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汉阳区彭家岭398号第3栋4层105室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略) 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鄂城区汀祖镇*坳村北侧,总面积31.89亩,该地块为*坳村所有的建设用地。地块生产场址坐标为(E114.*°、N30.*°)。
按照现场踏勘情况,项目地块内的生产区、产品堆场、生活区、厂区内矿渣堆场、厂区外矿渣堆场、污水沟渠边存在污染的可能。
根据访谈结果,项目地块无污染,且项目地块未发生污染泄漏等突发环境事故。
根据地块基本情况的分析可知,容易对土壤造成污染的建筑物主要是生产车间、产品堆场、尾渣堆场、废水沟渠周边区域及办公生活区。
根据项目地块的原材料使用资料、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产品、现场调查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为物理加工,无副反应发生,也不产生副反应产物,主要污染物质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原辅材料中,项目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所使用的铜铁矿石,项目主要污染物为铜。
(略) 城乡总体规划过渡性总图,项目地块位于汀祖镇,不在规划范围内;项目原为工矿用地,该地块经湖北乡投(鄂城) (略) 进行开展“ (略) 鄂城区汀祖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后,湖北乡投(鄂城) (略) 将会把地块整治为建设用地;故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并按照要求进行下一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项目地块内土壤各物质的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说明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因此判定 (略) 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项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第二类建设用地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要求。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文件要求,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详细调查采样,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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