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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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略) (略)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

项目概况: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项目路线起 (略) 田家庵区曹庵枢纽,顺接S17蚌合高速,自北向南沿曹庵镇西、史院乡西布线,上跨庄墓河后进入寿县境内,继续向南经大顺镇西、瓦埠镇东、小甸镇西,于刘岗镇北衔接规划的合周高速,两次跨瓦东干渠后止于新桥 (略) 界处,终点衔接淮桐高速合肥段,路线全长56.823公里。曹庵枢纽至合周高速段为双向四车道,长度42.453公里,路基宽度27米;合周高速至终点段为双向六车道,长度14.370公里,路基宽度34.5米。全线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全线设特大桥6811米/2座(含分离式立交1054米/1座)、大桥7167米/20座(含分离式立交5241米/12座)、设互通立交7座,其中枢纽型互通立交2处,服务型互通5处。设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管理区5处,养护工区1处。总投资95.55亿元,施工工期36个月。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明确施工界限,确保在合理征地范围内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优化土石方平衡,合理利用项目取土,减少弃渣量。瓦埠湖路段合理安排工期,避开水鸟越冬期及迁徙期。取土场完毕后,可结合周边灌溉水系,整治恢复为鱼塘或灌溉水塘。施工场地、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大型临时工程选址应按照《报告书》相关要求布设,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覆土、复垦,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进一步优化桥梁施工工艺,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严禁不经处理随意排放。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设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

(三)加强大气环境防护。落实《报告书》关于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要求。认真落实施工期大临工程环保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产污环节管理,实现工地封闭围档、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服务设施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及施工场地的高噪声、高振动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布设并采取移动式声屏障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声屏障和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建立群众意见定期回访制度和敏感点噪声定期监测制度,对群众反映区段及时进行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环保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项目运行噪声影响,确保达到本项目预测的环境保护目标值。

公路沿线地方政府在进行乡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报告书》中提出的路线两侧噪声规划控制建议,避免布设新的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对公路沿线两侧已规划为居住用地区域预留噪声防治措施费用。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施工期及营运期有关固体废物的各项处置措施。建筑垃圾应尽量综合利用。沿线设施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严禁随意丢弃。服务区、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维修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对跨越瓦埠湖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等措施。采取桥梁护栏防撞设计、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联系方式:传真:0554-* 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朝阳中路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书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淮南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略) (略)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

项目概况:S19淮南至桐城高速公路淮南段项目路线起 (略) 田家庵区曹庵枢纽,顺接S17蚌合高速,自北向南沿曹庵镇西、史院乡西布线,上跨庄墓河后进入寿县境内,继续向南经大顺镇西、瓦埠镇东、小甸镇西,于刘岗镇北衔接规划的合周高速,两次跨瓦东干渠后止于新桥 (略) 界处,终点衔接淮桐高速合肥段,路线全长56.823公里。曹庵枢纽至合周高速段为双向四车道,长度42.453公里,路基宽度27米;合周高速至终点段为双向六车道,长度14.370公里,路基宽度34.5米。全线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全线设特大桥6811米/2座(含分离式立交1054米/1座)、大桥7167米/20座(含分离式立交5241米/12座)、设互通立交7座,其中枢纽型互通立交2处,服务型互通5处。设服务区2处,匝道收费管理区5处,养护工区1处。总投资95.55亿元,施工工期36个月。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明确施工界限,确保在合理征地范围内施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优化土石方平衡,合理利用项目取土,减少弃渣量。瓦埠湖路段合理安排工期,避开水鸟越冬期及迁徙期。取土场完毕后,可结合周边灌溉水系,整治恢复为鱼塘或灌溉水塘。施工场地、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大型临时工程选址应按照《报告书》相关要求布设,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既有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覆土、复垦,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进一步优化桥梁施工工艺,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严禁不经处理随意排放。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工区等设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

(三)加强大气环境防护。落实《报告书》关于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要求。认真落实施工期大临工程环保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产污环节管理,实现工地封闭围档、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服务设施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及施工场地的高噪声、高振动施工机械尽量远离敏感点布设并采取移动式声屏障措施,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采用声屏障和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建立群众意见定期回访制度和敏感点噪声定期监测制度,对群众反映区段及时进行补充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环保措施,最大程度降低项目运行噪声影响,确保达到本项目预测的环境保护目标值。

公路沿线地方政府在进行乡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报告书》中提出的路线两侧噪声规划控制建议,避免布设新的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对公路沿线两侧已规划为居住用地区域预留噪声防治措施费用。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和处置。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施工期及营运期有关固体废物的各项处置措施。建筑垃圾应尽量综合利用。沿线设施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严禁随意丢弃。服务区、养护工区等服务设施维修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优化桥梁设计方案,对跨越瓦埠湖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池等措施。采取桥梁护栏防撞设计、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牌、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联系方式:传真:0554-* 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朝阳中路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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