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祥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铝塑分离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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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至县祥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5万吨铝塑分离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祥斌废弃 (略) 年处理5万吨铝塑分离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东至县祥斌废弃 (略) 年处理5万吨铝塑分离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东至县尧渡 (略) 内

建设单位:

东至县祥斌废弃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大碑 (略) 内,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42中的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

”,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厂房等3500平方米,购置自动化铝塑分离设备、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建设年处理22000吨铝塑分离项目生产线。本次评价仅对项目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项目经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东科经信[2019]196号文备案并同意延期,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出具专文同意项目入驻,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东至县总体规划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和绿化,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裂解釜产生的不凝气通入燃烧器燃烧,燃烧废气经水膜“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含油废渣、油泥、废片碱包装袋、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其它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20㎡;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40m2。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498t/a,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1032t/a,SO2 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3227t/a,NOx排放总量不得超过5.8116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生产车间、裂解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056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祥斌废弃 (略) 年处理5万吨铝塑分离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东至县祥斌废弃 (略) 年处理5万吨铝塑分离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东至县尧渡 (略) 内

建设单位:

东至县祥斌废弃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2年12月19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东至县尧渡镇大碑 (略) 内,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42中的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

”,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厂房等3500平方米,购置自动化铝塑分离设备、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建设年处理22000吨铝塑分离项目生产线。本次评价仅对项目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项目经东至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东科经信[2019]196号文备案并同意延期,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略) 出具专文同意项目入驻,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东至县总体规划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林地施肥。初期雨水经过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和绿化,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裂解釜产生的不凝气通入燃烧器燃烧,燃烧废气经水膜“双碱法”脱硫除尘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含油废渣、油泥、废片碱包装袋、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其它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20㎡;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1座,建筑面积40m2。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0498t/a,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1032t/a,SO2 排放总量不得超过0.3227t/a,NOx排放总量不得超过5.8116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生产车间、裂解油储罐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化粪池防渗。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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