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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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审批的公示

(2022年12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北 (略) 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公示。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规定的方式、途径和期限,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712-* (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槐荫大道7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 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联系电话

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略) 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

湖北 (略)

湖北 (略)

湖北 (略) 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内,项目利用湖北 (略) 厂区内部现有的地块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78万元,环保投资750原,对原有老旧的6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将老旧60万吨联碱淘汰,新建60万吨联碱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循环水装置、冷冻站等,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依托湖北 (略) ,属于产能置换项目。待应城 (略) 年产40万吨合成氨装置建设完毕并稳定运行后,将湖北 (略) 厂区内现有的部分合成氨装置进行拆除后进行本次技改,本项目建设完毕后,双环公司将厂区内老旧的年产60万吨纯碱装置进行淘汰,确保产能置换完成,不新增产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联碱生产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氨、颗粒物。碳化尾气G1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综合回收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P1)排放;带式滤碱机废气G2、重碱皮带机废气G3、出碱槽呼吸废气 G4、母液I桶呼吸废气 G5、母液Ⅰ澄清桶呼吸废气G6经管道收集后经净氨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P2)排放;真空尾气G7经过两级净氨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P3)排放;冷析结晶器呼吸废气G9、盐析结晶器呼吸废气G10、离心机尾气G11经净氨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P4)排放;干铵冷却废气G13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5)排放;干铵包装尾气G14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6)排放;纯碱包装尾气G15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7)排放。煅烧尾气G8经过两级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器+热碱液塔+炉气冷凝塔+炉气洗涤塔处理后闭路循环,返回碳化塔内回用;干铵尾气G12经过2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洗涤塔+冷凝塔+洗涤塔处理后闭路循环,不对外环境排放。有组织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项目含氨废水依托现有的淡液蒸馏装置处理后返回生产线回用,联碱工艺废水零排放。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装置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过集中收集后进入湖北 (略) 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气浮+ AOOAO+MBR,处理能力为600m3/h,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关于湖北 (略) 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应环函【2019】31号)、《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其中氯化物执行《 (略) 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中标准限值,废水处理达标后依托湖北 (略) 现有排污口进入府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暂存于湖北 (略) 厂区内部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包括碳化装置、滤过装置、氯化铵装置、轻灰装置、干铵装置等,须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防范系统,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湖北 (略) 现有的6000m3的废水池(西池)改造为初期雨水池,将2000m3的中干渠综合回收池改造为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及时修编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并定期形成监测记录报告存档备查。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采取网络、报纸、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0712-*


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拟审批的公示

(2022年12月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北 (略) 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公示。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规定的方式、途径和期限,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0712-* (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槐荫大道7号

邮编:*


(略) 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 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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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略) 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

湖北 (略)

湖北 (略)

湖北 (略) 联碱节能技术升级改造项 (略) (略) 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内,项目利用湖北 (略) 厂区内部现有的地块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78万元,环保投资750原,对原有老旧的6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将老旧60万吨联碱淘汰,新建60万吨联碱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循环水装置、冷冻站等,其他公用工程设施依托湖北 (略) ,属于产能置换项目。待应城 (略) 年产40万吨合成氨装置建设完毕并稳定运行后,将湖北 (略) 厂区内现有的部分合成氨装置进行拆除后进行本次技改,本项目建设完毕后,双环公司将厂区内老旧的年产60万吨纯碱装置进行淘汰,确保产能置换完成,不新增产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联碱生产运行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污染因子是氨、颗粒物。碳化尾气G1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综合回收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P1)排放;带式滤碱机废气G2、重碱皮带机废气G3、出碱槽呼吸废气 G4、母液I桶呼吸废气 G5、母液Ⅰ澄清桶呼吸废气G6经管道收集后经净氨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P2)排放;真空尾气G7经过两级净氨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P3)排放;冷析结晶器呼吸废气G9、盐析结晶器呼吸废气G10、离心机尾气G11经净氨塔处理后经40m排气筒(P4)排放;干铵冷却废气G13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5)排放;干铵包装尾气G14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6)排放;纯碱包装尾气G15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P7)排放。煅烧尾气G8经过两级旋风除尘+静电除尘器+热碱液塔+炉气冷凝塔+炉气洗涤塔处理后闭路循环,返回碳化塔内回用;干铵尾气G12经过2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洗涤塔+冷凝塔+洗涤塔处理后闭路循环,不对外环境排放。有组织氨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联合制碱法工艺技术,项目含氨废水依托现有的淡液蒸馏装置处理后返回生产线回用,联碱工艺废水零排放。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装置排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经过集中收集后进入湖北 (略) 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工艺:气浮+ AOOAO+MBR,处理能力为600m3/h,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中直接排放标准、《关于湖北 (略) 入河排污口改建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应环函【2019】31号)、《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相关标准中三者较严值,其中氯化物执行《 (略) 府河流域氯化物排放标准》(DB42/168—1999)中标准限值,废水处理达标后依托湖北 (略) 现有排污口进入府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设置隔声罩、强化车间墙面隔声及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储存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和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暂存于湖北 (略) 厂区内部的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该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不得超期贮存。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实施转移前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转移手续,严禁随意转移、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采取主动控制(源头控制措施)及被动控制(末端控制措施)相结合的措施,设置对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建设;重点防渗区包括碳化装置、滤过装置、氯化铵装置、轻灰装置、干铵装置等,须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的相关要求建设。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厂区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防范系统,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将湖北 (略) 现有的6000m3的废水池(西池)改造为初期雨水池,将2000m3的中干渠综合回收池改造为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及时修编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置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

7.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并定期形成监测记录报告存档备查。严格按照《报告书》和排污许可规范要求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采取网络、报纸、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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