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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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办事指南

一、申报条件 1.购房时间: ①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内; ②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为商铺的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内; ③申请首套房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内。 2.购房区域:城区东至 107 国道外迁线、南至新 316 国道、 西至澴河、北至长兴三路范围内以及临空经济区和汉孝产业园。 3.购房面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不超过 144m 2,购买新 建商品房为商铺不限面积。

二、补贴标准 1.新建商品房(住房和商铺)缴交契税给予 100%补贴; 2.首套房购房补贴 200 元/m 2,补贴金额不超过 2 万元; 3.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补贴 1 万元。 4. (略) 直、孝南区根据《2022 (略) 事业单位人才引 进公告》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全日制博 士研究生 10 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 万元、本科生 3 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孝感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购房人实名银行卡; 4.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及购房款交款凭证; 5.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的房屋套数证明; 6.二孩三孩家庭(有一名子女未满 18 岁)购房补贴申请须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7.申请引进人才购房补贴需提供引进人才在职证明及学历 证书。

四、业务受理 (略) 民之家一楼西一区 19、20 号窗口,咨询电话: *。

五、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人才购房补贴和多孩家庭补贴根据相关主管部 门审核进度按月发放)。

六、工作流程 购房人提交申请资料—住建窗口受理--市税务局、市委人才 办、市卫健委审核—市住建局复核发放—市财政局复核结算。

七、注意事项 1.购房交款凭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及购房合同签订、 提交、备案时间均应在政策有效期内。 2.购房款交款凭证指预售资金监管专用 pos 机票据或银行 进账单,且必须以购房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实名账户交款。 3.享受首套房购房补贴或引进人才补贴后不得办理购房合 同备案撤销、变更手续;首套房指所购住房为购房人家庭在孝感 中心城区的唯一住房(无其他已登记办证或签订网签合同的住 房);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4.商铺的认定,以契税完税证明及预售许可证记载为准,公 寓、办公用房等不在补贴范围。 5.根据《2022 (略)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孝组文 〔2022〕76 号)规定, (略) 、孝南区两级人才办引进的人 才,其购房补贴由住建窗口 (略) 委人才办统一审核认 定。 6.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购房家庭,由住建窗口受理后转 交市卫健委统一审核认定。 7.团购商品房,由开发企业持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团购协 议,报市住建局审核认定。 8.在实行的所有购房补贴中,除契税补贴和多孩家庭购房补 贴外,其他补贴政策只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9.购房补贴业务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逾期视 为自动放弃。 10.对于伪造申请资料骗取购房补贴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 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列入不诚信名单。

一、申报条件 1.购房时间: ①申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15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内; ②申请购买新建商品房为商铺的契税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内; ③申请首套房购房补贴,购房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限内。 2.购房区域:城区东至 107 国道外迁线、南至新 316 国道、 西至澴河、北至长兴三路范围内以及临空经济区和汉孝产业园。 3.购房面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面积不超过 144m 2,购买新 建商品房为商铺不限面积。

二、补贴标准 1.新建商品房(住房和商铺)缴交契税给予 100%补贴; 2.首套房购房补贴 200 元/m 2,补贴金额不超过 2 万元; 3.对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补贴 1 万元。 4. (略) 直、孝南区根据《2022 (略) 事业单位人才引 进公告》有关规定引进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全日制博 士研究生 10 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 万元、本科生 3 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三、申请材料 1.《孝感中心城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购房人实名银行卡; 4.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及购房款交款凭证; 5.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的房屋套数证明; 6.二孩三孩家庭(有一名子女未满 18 岁)购房补贴申请须 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证。 7.申请引进人才购房补贴需提供引进人才在职证明及学历 证书。

四、业务受理 (略) 民之家一楼西一区 19、20 号窗口,咨询电话: *。

五、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人才购房补贴和多孩家庭补贴根据相关主管部 门审核进度按月发放)。

六、工作流程 购房人提交申请资料—住建窗口受理--市税务局、市委人才 办、市卫健委审核—市住建局复核发放—市财政局复核结算。

七、注意事项 1.购房交款凭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及购房合同签订、 提交、备案时间均应在政策有效期内。 2.购房款交款凭证指预售资金监管专用 pos 机票据或银行 进账单,且必须以购房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实名账户交款。 3.享受首套房购房补贴或引进人才补贴后不得办理购房合 同备案撤销、变更手续;首套房指所购住房为购房人家庭在孝感 中心城区的唯一住房(无其他已登记办证或签订网签合同的住 房);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 4.商铺的认定,以契税完税证明及预售许可证记载为准,公 寓、办公用房等不在补贴范围。 5.根据《2022 (略)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孝组文 〔2022〕76 号)规定, (略) 、孝南区两级人才办引进的人 才,其购房补贴由住建窗口 (略) 委人才办统一审核认 定。 6.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购房家庭,由住建窗口受理后转 交市卫健委统一审核认定。 7.团购商品房,由开发企业持 10 人以上(含 10 人)的团购协 议,报市住建局审核认定。 8.在实行的所有购房补贴中,除契税补贴和多孩家庭购房补 贴外,其他补贴政策只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9.购房补贴业务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逾期视 为自动放弃。 10.对于伪造申请资料骗取购房补贴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 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列入不诚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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