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丰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通风附件扩产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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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丰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通风附件扩产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丰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通风附件扩产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船舶通风附件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兴高新区戴王路西侧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成立于2005年10月21日,厂 (略) 高新区戴王路西侧。经营范围包括舰船用空调、水密风闸、挡火闸、百叶窗,舰船用设备、通风管道、通风筒及附件、冷库外壳加工及组装等业务。公司2007年9月建成投产,相关产品及产量为年产螺旋风管2800米、船装件6条船,当时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2016年11月企业编制《 (略)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 (略) 环保局审核, (略) 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略) 投资600万元,利用现有6762.4m2厂房对项目进行改造,购置剪板机、折弯机、螺旋风管机机械等设备,改建船舶通风附件生产项目,2020年10月通过《船舶通风附件生产项目》环评批复,同年11月通过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增购部分机械设备进行扩产,形成1500吨/年船舶通风附件生产能力。项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2〕736号 ,预计2023年1月投产。

公示情况: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经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下料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及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置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以85%计,处理效率以90%计),能够保证下料切割、焊接、打磨颗粒物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喷漆、晾干及喷枪清洗废气整体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FQ1排放(收集效率以98%计,颗粒物处理效率以95%、有机废气效率以90%计),能够保证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2根排气筒高度设置均为15m,排放高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其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的要求。

同时建设单位拟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1)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2)加强通风,使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浓度标准。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扩产不新增用工,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经隔声减震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尘、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等,全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排放量为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6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江苏丰源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船舶通风附件扩产项目”环评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船舶通风附件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泰兴高新区戴王路西侧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江苏 (略) 成立于2005年10月21日,厂 (略) 高新区戴王路西侧。经营范围包括舰船用空调、水密风闸、挡火闸、百叶窗,舰船用设备、通风管道、通风筒及附件、冷库外壳加工及组装等业务。公司2007年9月建成投产,相关产品及产量为年产螺旋风管2800米、船装件6条船,当时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2016年11月企业编制《 (略)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 (略) 环保局审核, (略) 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 (略) 投资600万元,利用现有6762.4m2厂房对项目进行改造,购置剪板机、折弯机、螺旋风管机机械等设备,改建船舶通风附件生产项目,2020年10月通过《船舶通风附件生产项目》环评批复,同年11月通过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增购部分机械设备进行扩产,形成1500吨/年船舶通风附件生产能力。项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泰行审备〔2022〕736号 ,预计2023年1月投产。

公示情况: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经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下料切割粉尘、焊接烟尘及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置后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以85%计,处理效率以90%计),能够保证下料切割、焊接、打磨颗粒物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喷漆、晾干及喷枪清洗废气整体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FQ1排放(收集效率以98%计,颗粒物处理效率以95%、有机废气效率以90%计),能够保证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速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本项目2根排气筒高度设置均为15m,排放高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其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的要求。

同时建设单位拟通过以下措施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控制:1)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2)加强通风,使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相应的浓度标准。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扩产不新增用工,不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经隔声减震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收集尘、漆渣、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等,全部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排放量为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文昌东路6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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