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岛合兴路北侧用地(国科大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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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岛合兴路北侧用地(国科大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横沥岛合兴路北侧用地(国科大项目)二期地块

占地面积:20379m2(合约30.6亩)

地理位置: (略) 南沙区横沥岛南街新涌以南、横沥中路(在建)以北、义沙涌以东,地块中心经纬度为:22.*°N,113.*°E。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 (略)

调查缘由: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居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根据《 (略) 生态环境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7月-12月。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情况:

地块原为长沙村村居以及农田,农田曾种植蔬菜,长沙村村民沿着地块北侧的南街新涌建设民房,均位于地块北部,并在该区域修建了一条宽约1.5m的村路,2010年将其水泥硬化。彼时调查地 (略) 南沙区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

2016年地块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同年地块交由明珠湾管理局横沥中心(以下简称“横沥中心”)管理。

2019年,横沥中心委托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对地块进行清表工作,北部的民房拆除工作同步进行。由于地块南部位于拟规划为横沥中路的区域内,横沥中心在地块南部区域采用真空预压工艺并以无油真空抽压泵抽取土壤中的空气及地下水,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深约1m的基坑。抽出的地下水直接就近排放至义沙涌内。

2021年,横沥中心对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横沥岛尖进行场地平整,调查地块与横沥中路均位于第二批土地平整区块,将地块内真空预压形成的基坑填平。横沥中路与调查地块为同期进行场平,其中的填土与地块内的填土一致,均为外购的一类农田土。同年,由于规划调整,横沥中路北部边界向南退让20m,地块南部不再为位于横沥中路内,横沥中心将南部填土区域水泥硬化后作为临时道路使用。同时该中心采用真空预压工艺抽取地块中部农田区域土壤中的空气及地下水,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深约1m的基坑,并用平整时多余的土方将该区域西部填平。抽出的地下水直接就近排放至义沙涌内。

至2022年7月调查单位进入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居民大部分已搬走,仅西北角的几栋民房未拆除,中部的真空预压区内积有雨水,南部的填土区域已作为道路使用。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

(1)东侧:该区域原为农田、水塘以及长沙村的村居。2016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将该区域与调查地块一并收储,并交由横沥中心管理。2019年该区域进行清表,2021年横沥中心采用真空预压工艺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基坑后闲置至今。

(2)南侧:该区域原为农田、长沙村的村居以及义沙涌。2016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将该区域与调查地块一并收储,并交由横沥中心管理。2019年该区域拟修建为横沥中路,横沥中心进行清表后采用真空预压工艺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基坑。2021年中 (略) 将该区域内的基坑回填用于建设横沥中路,并在横沥中路南侧区域搭建项目部。

南侧225米处为广州中滔 (略) ,具体位置见图2-18。广州中滔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弃置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和再生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环保综合型企业,该公司占地*m2,2000年成立,2002年6月正式投产。2021年广州中滔 (略) 开始拆除搬迁。

(3)西侧:该区域原为农田、长沙村的村居以及义沙涌,义沙涌西侧原为义沙村村居和农田。2017年义沙涌西侧区域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并开展清表工作。2019年该侧长沙村民房全部拆除,义沙涌西侧部分区域采用真空预压工艺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基坑,并于2021年回填后建设楼盘。

(4)西南侧:距地块282米处为广东 (略) ,具体位置见图2-18。 (略) 的工商资料,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原名捷科门磁电系统(广东)有限公司,创始人为谢金强。公司在2009年更为现名,目前仍在产。公司主要从事电机磁瓦、扬声器磁钢和微波炉磁钢的生产。

(5)北侧:该侧邻近区域为新南街涌,河涌两侧原为长沙村的村居和农田。2019年该区域民房拆除,并在新南街涌北侧搭建中国交通建筑集团施工项目部。

通过历史与现状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地块内外的潜在污染区域进行识别得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及居民区,从未进行过工矿用途开发,未使用过有毒有害物质,无任何槽罐等液体储存设施,无任何地上或地下的管线,没有工业污染物或危险废物。即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相邻地表水体义沙涌以及灌溉水源横沥长沙涌水质良好,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污灌的可能;也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地块历史虽有动土活动,但经分析核实均是一类土的调动,该土壤潜在的污染风险较小,所以地块内外来填土不存在污染风险。所以地块内的涉及的活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对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文件的要求,对调查地块逐一进行调查,结果如下:

(1)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没有相关监测数据表明地块有污染。

(5)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痕迹。

(7)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无企业,无生产活动,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存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区域地下水不利用,地表水用作灌溉,地块灌溉水来源为上横沥水道,根据区环保局2017年3月南沙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报告的内容,上横沥水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初步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为了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在现场踏勘过程采用手持便携式金属分析仪(XRF)、PID监测仪等快速检测设备对地块土壤进行了现场检测,本次共检测土壤点位6个,分布于调查范围内,现场快速检测结果:XRF荧光检测显示:Cu、Pb、Ni、Cr、As、Zn有一定比例的检出,Cd、Hg未检出。现场快速检测土壤样品PID检测有机物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很低,同时现场检测过程中土壤样品无异味。

三、初步调查结论

此次通过对横沥岛合兴路北侧用地(国科大项目)二期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发现,该地块历史情况较简单,一直为农用地及居民区,历史无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故不存在企业生产的原辅料、中间体及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调查单位对地块土壤进行快速筛查,筛查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标准限值。

因此可得出结论,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调查地块后期作为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建设时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广东, (略) ,南沙区,长沙,广州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横沥岛合兴路北侧用地(国科大项目)二期地块

占地面积:20379m2(合约30.6亩)

地理位置: (略) 南沙区横沥岛南街新涌以南、横沥中路(在建)以北、义沙涌以东,地块中心经纬度为:22.*°N,113.*°E。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居住用地(R2)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中德环 (略)

调查缘由: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居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根据《 (略) 生态环境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要求,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7月-12月。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资料收集分析情况:

地块原为长沙村村居以及农田,农田曾种植蔬菜,长沙村村民沿着地块北侧的南街新涌建设民房,均位于地块北部,并在该区域修建了一条宽约1.5m的村路,2010年将其水泥硬化。彼时调查地 (略) 南沙区横沥镇长沙经济联合社。

2016年地块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同年地块交由明珠湾管理局横沥中心(以下简称“横沥中心”)管理。

2019年,横沥中心委托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对地块进行清表工作,北部的民房拆除工作同步进行。由于地块南部位于拟规划为横沥中路的区域内,横沥中心在地块南部区域采用真空预压工艺并以无油真空抽压泵抽取土壤中的空气及地下水,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深约1m的基坑。抽出的地下水直接就近排放至义沙涌内。

2021年,横沥中心对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横沥岛尖进行场地平整,调查地块与横沥中路均位于第二批土地平整区块,将地块内真空预压形成的基坑填平。横沥中路与调查地块为同期进行场平,其中的填土与地块内的填土一致,均为外购的一类农田土。同年,由于规划调整,横沥中路北部边界向南退让20m,地块南部不再为位于横沥中路内,横沥中心将南部填土区域水泥硬化后作为临时道路使用。同时该中心采用真空预压工艺抽取地块中部农田区域土壤中的空气及地下水,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深约1m的基坑,并用平整时多余的土方将该区域西部填平。抽出的地下水直接就近排放至义沙涌内。

至2022年7月调查单位进入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居民大部分已搬走,仅西北角的几栋民房未拆除,中部的真空预压区内积有雨水,南部的填土区域已作为道路使用。

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

(1)东侧:该区域原为农田、水塘以及长沙村的村居。2016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将该区域与调查地块一并收储,并交由横沥中心管理。2019年该区域进行清表,2021年横沥中心采用真空预压工艺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基坑后闲置至今。

(2)南侧:该区域原为农田、长沙村的村居以及义沙涌。2016年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将该区域与调查地块一并收储,并交由横沥中心管理。2019年该区域拟修建为横沥中路,横沥中心进行清表后采用真空预压工艺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基坑。2021年中 (略) 将该区域内的基坑回填用于建设横沥中路,并在横沥中路南侧区域搭建项目部。

南侧225米处为广州中滔 (略) ,具体位置见图2-18。广州中滔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弃置废物的收集、处理、处置和再生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环保综合型企业,该公司占地*m2,2000年成立,2002年6月正式投产。2021年广州中滔 (略) 开始拆除搬迁。

(3)西侧:该区域原为农田、长沙村的村居以及义沙涌,义沙涌西侧原为义沙村村居和农田。2017年义沙涌西侧区域由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并开展清表工作。2019年该侧长沙村民房全部拆除,义沙涌西侧部分区域采用真空预压工艺使该区域地势下降形成基坑,并于2021年回填后建设楼盘。

(4)西南侧:距地块282米处为广东 (略) ,具体位置见图2-18。 (略) 的工商资料,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原名捷科门磁电系统(广东)有限公司,创始人为谢金强。公司在2009年更为现名,目前仍在产。公司主要从事电机磁瓦、扬声器磁钢和微波炉磁钢的生产。

(5)北侧:该侧邻近区域为新南街涌,河涌两侧原为长沙村的村居和农田。2019年该区域民房拆除,并在新南街涌北侧搭建中国交通建筑集团施工项目部。

通过历史与现状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地块内外的潜在污染区域进行识别得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一直以来均为农用地及居民区,从未进行过工矿用途开发,未使用过有毒有害物质,无任何槽罐等液体储存设施,无任何地上或地下的管线,没有工业污染物或危险废物。即调查地块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内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相邻地表水体义沙涌以及灌溉水源横沥长沙涌水质良好,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污灌的可能;也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踏勘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地块历史虽有动土活动,但经分析核实均是一类土的调动,该土壤潜在的污染风险较小,所以地块内外来填土不存在污染风险。所以地块内的涉及的活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对照《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引的通知》(穗环(2020)101号)文件的要求,对调查地块逐一进行调查,结果如下:

(1)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没有相关监测数据表明地块有污染。

(5)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不存在被污染的痕迹。

(7)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无企业,无生产活动,不涉及储罐、危险废物存放、危险化学品使用、工业废水排放;区域地下水不利用,地表水用作灌溉,地块灌溉水来源为上横沥水道,根据区环保局2017年3月南沙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报告的内容,上横沥水道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初步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为了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在现场踏勘过程采用手持便携式金属分析仪(XRF)、PID监测仪等快速检测设备对地块土壤进行了现场检测,本次共检测土壤点位6个,分布于调查范围内,现场快速检测结果:XRF荧光检测显示:Cu、Pb、Ni、Cr、As、Zn有一定比例的检出,Cd、Hg未检出。现场快速检测土壤样品PID检测有机物检出率为100%,检测值很低,同时现场检测过程中土壤样品无异味。

三、初步调查结论

此次通过对横沥岛合兴路北侧用地(国科大项目)二期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发现,该地块历史情况较简单,一直为农用地及居民区,历史无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故不存在企业生产的原辅料、中间体及产品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调查单位对地块土壤进行快速筛查,筛查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标准限值。

因此可得出结论,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的污染源,周边环境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很小,调查地块后期作为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建设时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广东, (略) ,南沙区,长沙,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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