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关于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略) 三峡二期水环境 (略) 建设的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 (略) 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的子项目,也是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的子项目。项目工程范围:花果贩路,南至南湖景观带,西至京广铁路、琵琶王路,东至王家河西岸,总面积为12.87平方千米,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六个部分,即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排放口净化工程、活水循环工程、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岸坡修复工程、主涵清淤及修复工程。项目总投入23271.10万元,环保投资100%。该项目委托 (略) 编制了《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于2022年11月12日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专家现场评审会。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会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现场洒水保洁抑尘措施,在堆场等施工粉尘重点产生区域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屏;项目现场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防溢流,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栏围挡的,应设置警示牌;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应按照要求及时清运等;严格执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做到“6个100%”。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现场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修建临时的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清淤余水净化达标后进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到早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营运期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地埋式布置、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弃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脱水机房采用板框压滤机对底泥进行脱水,干化后的底泥由自卸车外运至东风湖底泥疏浚工程建设的弃渣场。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建筑垃圾,严格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强宣传,减少*生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及时复垦、绿化,恢复原地貌;严格施工操作,合理安排施工组织。
6、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略) 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7)
2022年12月08日
(略) 三峡二期水环境 (略) 建设的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 (略) 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PPP项目的子项目,也是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的子项目。项目工程范围:花果贩路,南至南湖景观带,西至京广铁路、琵琶王路,东至王家河西岸,总面积为12.87平方千米,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六个部分,即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排放口净化工程、活水循环工程、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岸坡修复工程、主涵清淤及修复工程。项目总投入23271.10万元,环保投资100%。该项目委托 (略) 编制了《王家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后续配套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于2022年11月12日组织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专家现场评审会。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会意见,经研究,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性质、地点、规模及污染防治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营运期管理中,应全面执行环保 “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专家及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加强现场洒水保洁抑尘措施,在堆场等施工粉尘重点产生区域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屏;项目现场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防溢流,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栏围挡的,应设置警示牌;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应按照要求及时清运等;严格执行《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实施细则》做到“6个100%”。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现场无组织排放氨气、硫化氢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现场修建临时的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清淤余水净化达标后进入罗家坡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晚二十二点到早晨六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营运期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地埋式布置、设备的底座安装减振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弃土、建筑垃圾及时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脱水机房采用板框压滤机对底泥进行脱水,干化后的底泥由自卸车外运至东风湖底泥疏浚工程建设的弃渣场。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建筑垃圾,严格按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进行规范化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加强宣传,减少*生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及时复垦、绿化,恢复原地貌;严格施工操作,合理安排施工组织。
6、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略) 岳阳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专用章(7)
2022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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