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长岭县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长岭县 (略) 异地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传真:0438-*
通讯地址:长岭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岭县 (略) 异地新建建设项目 | 长岭县太平川镇新风路路北,工商家属楼东侧 | 长岭县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为异地新建项目,用地位于长岭县太平川镇新风路路北,工商家属楼东侧。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属于医疗建设用地,占地面积22800.38m2,总建筑面积9901m2,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371㎡,发热门诊建筑面积900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360m2,医疗、生活垃圾站和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00m2,消防水池及泵房50m2,门卫建筑面积40m2,发电机组及配电室80m2,设置床位150张以及绿化、硬化等配套辅助设施等。 | (1)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医疗废水包括门诊病人废水、住院病人废水、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衣房废水。 医院废水排入本项目新建污水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长岭县太平川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及实验室废气。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安装臭气收集系统收集,恶臭气体经收集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效率可达75%以上,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不低于85%)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处理后的食堂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 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次极少,柴油用量很少,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及颗粒物,使用时加强房间通风,其环境影响及其轻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理化实验室均设通风橱,并要求所有涉及挥发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分析时挥发出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活性炭吸附器吸附处理,引至楼顶排放。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的理化实验室排放的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影响来自综合楼诊疗活动产生的人为噪声,以及污水处理间水泵、风机噪声。噪声源经过降噪处理后,院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级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略) 方提供迁建前数据情况可知:医院基本不产生废药品,可能极个别情况,产生过期药,由厂家回收,返回厂家前需要单独存放,不得与正常药品混放。 医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活性炭、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 ①职工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门诊病人生活垃圾 门诊病人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略) 病人生活垃圾 住院病人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餐厨垃圾 本项 (略) 职工、住院病人使用,餐厨垃圾由经过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收运、处置。 ⑤废活性炭 为保证恶臭气体的充分吸收,活性炭应定期更换,以保证吸附效果,一般2-3个月更换一次,确保不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质量,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收集处理。 ⑥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上门收集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长岭县 (略) 异地新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传真:0438-*
通讯地址:长岭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岭县 (略) 异地新建建设项目 | 长岭县太平川镇新风路路北,工商家属楼东侧 | 长岭县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为异地新建项目,用地位于长岭县太平川镇新风路路北,工商家属楼东侧。项目建设所占用土地属于医疗建设用地,占地面积22800.38m2,总建筑面积9901m2,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7371㎡,发热门诊建筑面积900m2,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360m2,医疗、生活垃圾站和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00m2,消防水池及泵房50m2,门卫建筑面积40m2,发电机组及配电室80m2,设置床位150张以及绿化、硬化等配套辅助设施等。 | (1)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医疗废水包括门诊病人废水、住院病人废水、检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洗衣房废水。 医院废水排入本项目新建污水站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标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长岭县太平川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及实验室废气。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安装臭气收集系统收集,恶臭气体经收集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处理效率可达75%以上,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不低于85%)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处理后的食堂油烟经专用烟道排放。 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频次极少,柴油用量很少,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及颗粒物,使用时加强房间通风,其环境影响及其轻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理化实验室均设通风橱,并要求所有涉及挥发试剂的操作均在通风橱中进行,气相色谱、液相色谱分析时挥发出的少量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活性炭吸附器吸附处理,引至楼顶排放。经活性炭装置吸附后的理化实验室排放的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影响来自综合楼诊疗活动产生的人为噪声,以及污水处理间水泵、风机噪声。噪声源经过降噪处理后,院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级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略) 方提供迁建前数据情况可知:医院基本不产生废药品,可能极个别情况,产生过期药,由厂家回收,返回厂家前需要单独存放,不得与正常药品混放。 医院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活性炭、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 ①职工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门诊病人生活垃圾 门诊病人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略) 病人生活垃圾 住院病人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④餐厨垃圾 本项 (略) 职工、住院病人使用,餐厨垃圾由经过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单位收运、处置。 ⑤废活性炭 为保证恶臭气体的充分吸收,活性炭应定期更换,以保证吸附效果,一般2-3个月更换一次,确保不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质量,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收集处理。 ⑥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医疗垃圾暂存间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上门收集处理。 |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吉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