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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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晋水审批决〔2022〕612号
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审批的函》(长环襄函〔2022〕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须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水利局及襄垣县水利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 (略) 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 (略) 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四、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8月18日, (略) 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利局、襄垣县水利局、中核第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众泰达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1年5月以襄审管专发〔2021〕38号文对《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在浊漳河西源河大桥东侧至甘村下游的河道内修建面积2.16万m2的表流湿地和在西源河大桥西侧的河槽左侧滩地修建面积8.20万m2的潜流湿地,以净化河道水质。湿地主要种植西伯利亚鸢尾、千屈菜、马蔺和狼尾草,种植密度16~36从/m2,高度0.30~0.80m。为保证潜流湿地从河道引水,在河槽内修建坝高为0.4m的浆砌石拦河坝堰,且对潜流湿地临河侧河槽修建了砌石护岸工程。

二、项目所在的浊漳河西源和南源分别修建了漳泽、后湾两座大型水库及众多中小型水库,上游水库群对流域洪水的调蓄作用非常显著,近几十年来该段河道未发生大的洪水。

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成果:浊漳河干流,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550m3/s;浊漳西源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18m3/s。

三、潜流湿地、生态塘以及引配水渠均在滩地上开挖形成,未抬高河道滩地的高程,加之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的植被均选择了株高较低且易倒伏的水生植物,对河道洪水的阻水影响较小。

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浊漳河干流潜流湿地和浊潼西源表流湿地建成后,其所在河道防洪规划分别为50年一遇、2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均未产生明显的碍洪壅水问题。

四、建设项目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浊漳河干流湿地设置导流围堰,导流渠满足过流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六、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七、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八、工程施工应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明确施工弃渣的去向,禁止在河道内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施工临建设施及废弃物保障行洪通畅,修复施工时损毁的堤防等河道工程,并组织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

九、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治理、工程管理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襄垣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晋水审批决〔2022〕612号
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生态环境局襄垣分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审批的函》(长环襄函〔2022〕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建设方案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评价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见附件)。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须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两岸提防等水工程设施,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向河道内弃渣、排污。施工结束,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必须清出河道,恢复河道堤防原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防洪评价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水利局及襄垣县水利局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 (略) 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 (略) 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建设项目应在三年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或工程方案、河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须重新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四、本许可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他手续请前往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五、工程建设涉及的第三方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附件: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2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2年8月18日, (略) 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会。参加会 (略) 水利局、襄垣县水利局、中核第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山西众泰达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襄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于2021年5月以襄审管专发〔2021〕38号文对《襄垣县浊漳南源水环境提升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在浊漳河西源河大桥东侧至甘村下游的河道内修建面积2.16万m2的表流湿地和在西源河大桥西侧的河槽左侧滩地修建面积8.20万m2的潜流湿地,以净化河道水质。湿地主要种植西伯利亚鸢尾、千屈菜、马蔺和狼尾草,种植密度16~36从/m2,高度0.30~0.80m。为保证潜流湿地从河道引水,在河槽内修建坝高为0.4m的浆砌石拦河坝堰,且对潜流湿地临河侧河槽修建了砌石护岸工程。

二、项目所在的浊漳河西源和南源分别修建了漳泽、后湾两座大型水库及众多中小型水库,上游水库群对流域洪水的调蓄作用非常显著,近几十年来该段河道未发生大的洪水。

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成果:浊漳河干流,5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2550m3/s;浊漳西源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18m3/s。

三、潜流湿地、生态塘以及引配水渠均在滩地上开挖形成,未抬高河道滩地的高程,加之潜流湿地和表流湿地的植被均选择了株高较低且易倒伏的水生植物,对河道洪水的阻水影响较小。

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浊漳河干流潜流湿地和浊潼西源表流湿地建成后,其所在河道防洪规划分别为50年一遇、20年一遇的设计洪水均未产生明显的碍洪壅水问题。

四、建设项目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浊漳河干流湿地设置导流围堰,导流渠满足过流要求;

五、基本同意《报告》综合评价结论。

六、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方案。

七、工程建设及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八、工程施工应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明确施工弃渣的去向,禁止在河道内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清理施工临建设施及废弃物保障行洪通畅,修复施工时损毁的堤防等河道工程,并组织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

九、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治理、工程管理维护等方面的要求。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襄垣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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