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对河套学院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对河套学院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真:0478-*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1 | (略) 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 | 临河区双 (略) 校内 | (略) | 内蒙古八思巴 (略) |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双 (略) 校内,学院行政楼东侧,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7°27′3.673″,40°43′8.906″。占地面积:3774.89m2,总建筑面积1575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实验实训楼,实施土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并进行室外周边硬化。实验实训楼为地上四层建筑,实验楼设置包括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原子吸收分析室、工业分析实验室、大学物理室等。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冬 (略) 政集中供暖方式。项目总投资1000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1.75%。 | 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实验室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通过万向排气罩收集后,通过独立风道排至屋顶外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9.75m;非*烷总烃、氨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独立风道引至楼顶上的UV紫外线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9.75m(其中屋顶高度约为18m,排放高度约为1.75m),废气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臭气,定期加入除臭剂,恶臭气体排放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要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3、实验室废水采用单独管道,收集进入日处理5m3/h的一体化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物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 4、要选购低噪声运行设备,安装在房间内,采取减震、隔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实验室废物、UV紫外线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分别收集于专用桶内,全部暂存于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不做暂存,经鉴定后,如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如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清掏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 (略) 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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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1 | (略) 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 | 临河区双 (略) 校内 | (略) | 内蒙古八思巴 (略) | 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临河区双 (略) 校内,学院行政楼东侧,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7°27′3.673″,40°43′8.906″。占地面积:3774.89m2,总建筑面积1575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实验实训楼,实施土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并进行室外周边硬化。实验实训楼为地上四层建筑,实验楼设置包括公共计算机实验室、原子吸收分析室、工业分析实验室、大学物理室等。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冬 (略) 政集中供暖方式。项目总投资10007.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占总投资1.75%。 | 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实验室产生的挥发性废气通过万向排气罩收集后,通过独立风道排至屋顶外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9.75m;非*烷总烃、氨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独立风道引至楼顶上的UV紫外线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9.75m(其中屋顶高度约为18m,排放高度约为1.75m),废气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臭气,定期加入除臭剂,恶臭气体排放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要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要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3、实验室废水采用单独管道,收集进入日处理5m3/h的一体化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物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水符合《污水排入城镇地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 4、要选购低噪声运行设备,安装在房间内,采取减震、隔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实验室废物、UV紫外线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分别收集于专用桶内,全部暂存于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不做暂存,经鉴定后,如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如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清掏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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