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立讯射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高新区开发区无线通讯产业园项目(二期)节能审查的批复
关于吉安市立讯射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高新区开发区无线通讯产业园项目(二期)节能审查的批复
吉县发改审字〔2022〕391号
(略) 立讯 (略)
吉安高新区开发区无线通讯产业园项目
(二期)节能审查的批复
(略) :
报来《 (略) 立讯 (略) 吉安高新区开发区无线通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二期)》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
三、项目总投资50亿元,占地*㎡,总建筑面积*㎡,分三期建设。二期建设生产厂房2栋,建设内容包括:A5厂房建筑面积35590.84㎡,A6厂房建筑面积35590.84㎡,其他功能房7栋。项目二期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无线耳机1000万套。
四、二期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920.68/6455.23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主要生产消耗能源种类为电能,辅助生产消耗能源种类为天然气、柴油和新鲜水。
五、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合理规划布置照明设备等。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建议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合理规划机电设备和布置照明设备等,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现行的《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现行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政策要求,办理立项、环评、安评等其他审批,项目设计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落实相关节能政策。
七、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八、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九、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十、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2022年12月26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26日印发
吉县发改审字〔2022〕391号
(略) 立讯 (略)
吉安高新区开发区无线通讯产业园项目
(二期)节能审查的批复
(略) :
报来《 (略) 立讯 (略) 吉安高新区开发区无线通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二期)》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园
三、项目总投资50亿元,占地*㎡,总建筑面积*㎡,分三期建设。二期建设生产厂房2栋,建设内容包括:A5厂房建筑面积35590.84㎡,A6厂房建筑面积35590.84㎡,其他功能房7栋。项目二期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无线耳机1000万套。
四、二期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920.68/6455.23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主要生产消耗能源种类为电能,辅助生产消耗能源种类为天然气、柴油和新鲜水。
五、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合理规划布置照明设备等。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条件下,建议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合理规划机电设备和布置照明设备等,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现行的《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现行的《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应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划、政策要求,办理立项、环评、安评等其他审批,项目设计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进行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在项目建设中予以贯彻落实。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省、市规定,落实相关节能政策。
七、请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八、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出现较大原则性变动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九、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十、本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与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一并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验收的依据。两年内取得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本审查意见的有效期顺延并与项目审批、验收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有效期届满后不再延续,并自行失效。
2022年12月26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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