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格林循环年拆解15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014728174U/2022-012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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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格林循环年拆解15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014728174U/2022-012527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格林循环年拆解 15 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3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

项目名称

江西格林循环年拆解 15 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略) 循环经济园区

建设单位

江西格林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 (略) (略) 循环经济园区江西格林 (略) 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6"24.768",北纬28°6"27.235"。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0000m2。项目主要生产规模为年拆解15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 (略) 北区现有电废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等公用工程以及配套废气、废水处理措施等,公司南区主要新建拆解车间以及配套废气处理措施,其他均依托现有。

项目总投资24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循环经济园区中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清丰山溪。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CRT监视器拆解线、通讯产品拆解线、文办产品拆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液晶监视器拆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综合拆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工业电子废弃物拆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拆解工位、大四轴、小四轴破碎机、破碎机、磁选机、风选机、涡电流分选设备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池、废线路板、色带带芯、CRT含铅锥玻璃、荧光粉、含汞灯管背光源、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布袋收集粉尘、其他杂料及废料、木块、水泥块等杂物、泡沫海绵、硒鼓墨盒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硒鼓墨盒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其他杂料及废料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木块、水泥块等杂物、泡沫海绵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电池、废线路板、色带带芯、CRT含铅锥玻璃、荧光粉、含汞灯管背光源、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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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格林循环年拆解 15 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3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 编: *

项目名称

江西格林循环年拆解 15 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略) 循环经济园区

建设单位

江西格林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 (略) (略) 循环经济园区江西格林 (略) 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6"24.768",北纬28°6"27.235"。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0000m2。项目主要生产规模为年拆解15万吨报废“非补贴类”电子电器。 (略) 北区现有电废车间等主体工程、办公楼等公用工程以及配套废气、废水处理措施等,公司南区主要新建拆解车间以及配套废气处理措施,其他均依托现有。

项目总投资24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清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循环经济园区中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清丰山溪。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CRT监视器拆解线、通讯产品拆解线、文办产品拆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液晶监视器拆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综合拆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工业电子废弃物拆解线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拆解工位、大四轴、小四轴破碎机、破碎机、磁选机、风选机、涡电流分选设备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池、废线路板、色带带芯、CRT含铅锥玻璃、荧光粉、含汞灯管背光源、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布袋收集粉尘、其他杂料及废料、木块、水泥块等杂物、泡沫海绵、硒鼓墨盒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硒鼓墨盒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其他杂料及废料外售综合利用,布袋收集粉尘、木块、水泥块等杂物、泡沫海绵卫生填埋;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电池、废线路板、色带带芯、CRT含铅锥玻璃、荧光粉、含汞灯管背光源、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可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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