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樟木头镇、黄江镇、大朗镇、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岭山镇、寮步镇、东城街道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华设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对莞深高速(K0+000~K46+552)、龙林支线高速(LK0+800~LK9+900)进行扩建。路线全长55.652km,其中莞深高速长约46.552km,龙林高速长约9.1km。采用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莞深高速大部分路段采用双10断面,路基总宽度为49m;大有园枢纽至大朗互通段采用双向高架12车道复合式断面,地面层总宽33.5m,维持旧路双向6车道,同时旧路中分带新建大悬臂高架立体层,总宽34m,采用双向6车道;龙林高速采用整体式双向8车道标准横断面,路基总宽度为41.5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生态:通过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规划土方清运点、有次序地分片动工等措施,可将本次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施工场地内。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均不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时安装临时围蔽遮挡。施工废气:施工过程洒水抑尘;施工现场采取防尘、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应采取防洒设备;及时清理施工路面的泥土。施工固废:运至政府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房建区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隔油池等简单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政污水管网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噪声: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92处敏感点,预测结果均超标。全线对74处敏感目标采取4m高声屏障措施,全长31.22km;对31处1133户敏感目标采取加装隔声窗措施;对45处敏感目标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措施,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补充措施,并预留实施隔声窗措施的资金共36517.5万元。同时对全路段路面采取了SMA-13低噪声沥青路面。运营期大气环境:禁止尾气超标车辆行驶,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服务区餐饮油烟经过烟气净化装置并正常开启运行,清洗及时、保证油烟达标排放。加油站需配备油气回收系统,目前一般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均采用主流的三次油气回收技术,即针对油罐车卸油环节的油气排放和汽车加油环节的油气排放进行回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施工期生态:通过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规划土方清运点、有次序地分片动工等措施,可将本次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施工场地内。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均不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时安装临时围蔽遮挡。施工废气:施工过程洒水抑尘;施工现场采取防尘、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应采取防洒设备;及时清理施工路面的泥土。施工固废:运至政府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房建区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隔油池等简单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政污水管网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噪声: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92处敏感点,预测结果均超标。全线对74处敏感目标采取4m高声屏障措施,全长31.22km;对31处1133户敏感目标采取加装隔声窗措施;对45处敏感目标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措施,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补充措施,并预留实施隔声窗措施的资金共36517.5万元。同时对全路段路面采取了SMA-13低噪声沥青路面。运营期大气环境:禁止尾气超标车辆行驶,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服务区餐饮油烟经过烟气净化装置并正常开启运行,清洗及时、保证油烟达标排放。加油站需配备油气回收系统,目前一般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均采用主流的三次油气回收技术,即针对油罐车卸油环节的油气排放和汽车加油环节的油气排放进行回收。 |
公示时间 | 2022-12-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项目隔声降噪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不充分等。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珠三角环线东莞至深圳高速公路塘厦至东城段及龙林支线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塘厦镇、樟木头镇、黄江镇、大朗镇、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岭山镇、寮步镇、东城街道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华设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对莞深高速(K0+000~K46+552)、龙林支线高速(LK0+800~LK9+900)进行扩建。路线全长55.652km,其中莞深高速长约46.552km,龙林高速长约9.1km。采用高速公路设计标准,莞深高速大部分路段采用双10断面,路基总宽度为49m;大有园枢纽至大朗互通段采用双向高架12车道复合式断面,地面层总宽33.5m,维持旧路双向6车道,同时旧路中分带新建大悬臂高架立体层,总宽34m,采用双向6车道;龙林高速采用整体式双向8车道标准横断面,路基总宽度为41.5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生态:通过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规划土方清运点、有次序地分片动工等措施,可将本次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施工场地内。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均不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时安装临时围蔽遮挡。施工废气:施工过程洒水抑尘;施工现场采取防尘、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应采取防洒设备;及时清理施工路面的泥土。施工固废:运至政府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房建区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隔油池等简单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政污水管网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噪声: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92处敏感点,预测结果均超标。全线对74处敏感目标采取4m高声屏障措施,全长31.22km;对31处1133户敏感目标采取加装隔声窗措施;对45处敏感目标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措施,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补充措施,并预留实施隔声窗措施的资金共36517.5万元。同时对全路段路面采取了SMA-13低噪声沥青路面。运营期大气环境:禁止尾气超标车辆行驶,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服务区餐饮油烟经过烟气净化装置并正常开启运行,清洗及时、保证油烟达标排放。加油站需配备油气回收系统,目前一般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均采用主流的三次油气回收技术,即针对油罐车卸油环节的油气排放和汽车加油环节的油气排放进行回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施工期生态:通过对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规定严格的活动范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规划土方清运点、有次序地分片动工等措施,可将本次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到施工场地内。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均不向地表水体直接排放。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用低噪声新技术,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时安装临时围蔽遮挡。施工废气:施工过程洒水抑尘;施工现场采取防尘、喷水、覆盖等措施;运输车应采取防洒设备;及时清理施工路面的泥土。施工固废:运至政府指定的受纳地点排放。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房建区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隔油池等简单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略) 政污水管网进一步处理。运营期噪声:本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共有92处敏感点,预测结果均超标。全线对74处敏感目标采取4m高声屏障措施,全长31.22km;对31处1133户敏感目标采取加装隔声窗措施;对45处敏感目标采取运营期跟踪监测措施,视监测结果采取相应补充措施,并预留实施隔声窗措施的资金共36517.5万元。同时对全路段路面采取了SMA-13低噪声沥青路面。运营期大气环境:禁止尾气超标车辆行驶,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服务区餐饮油烟经过烟气净化装置并正常开启运行,清洗及时、保证油烟达标排放。加油站需配备油气回收系统,目前一般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均采用主流的三次油气回收技术,即针对油罐车卸油环节的油气排放和汽车加油环节的油气排放进行回收。 |
公示时间 | 2022-12-27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项目隔声降噪措施的可行性分析不充分等。我局决定不予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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