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鹤壁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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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鹤壁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关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人社〔202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略) 职业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结合中元国际 (略) 出具的《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中元咨询[2022]鹤壁018)意见,同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210-*-04-01-*)。

项目 (略) 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 (略) 淇滨区太行路中段西侧。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25039平方米,主 (略) 民兵训练基地闲置用房综合楼、A楼、B楼 (略) 公共实训基地,改造建筑面积21739平方米,包括1#教学楼、2#教学楼、3#教学楼等;新建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包括1#实训车间、2#实训车间;同时建设强电弱电、道路及室外场地、给排水管网等工程,并购置相关实训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解决。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略) 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批复项目的 (略) 长办公会议纪要(鹤政办公会〔2022〕22号)、市财政局出具的《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项目用能情况的说明等。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docx

(供稿:社会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关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鹤人社〔202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略) 职业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结合中元国际 (略) 出具的《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中元咨询[2022]鹤壁018)意见,同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2210-*-04-01-*)。

项目 (略) 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 (略) 淇滨区太行路中段西侧。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25039平方米,主 (略) 民兵训练基地闲置用房综合楼、A楼、B楼 (略) 公共实训基地,改造建筑面积21739平方米,包括1#教学楼、2#教学楼、3#教学楼等;新建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包括1#实训车间、2#实训车间;同时建设强电弱电、道路及室外场地、给排水管网等工程,并购置相关实训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解决。

五、招标方案:依法对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略) 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六、批复项目的 (略) 长办公会议纪要(鹤政办公会〔2022〕22号)、市财政局出具的《 (略) 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项目用能情况的说明等。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docx

(供稿:社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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