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武投能源供应有限公司武夷新区加油加气充电项目(武夷智谷加油加气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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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武投能源供应有限公司武夷新区加油加气充电项目(武夷智谷加油加气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地理位置

(略) 建阳区 G237 国道和经五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

裴勋

项目名称

武夷新区加油加气充电项目(武夷智谷加油加气站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2000万元

辐射源项:建设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辐射源使用项。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建设加油加气充电设施及辅助用站房等配套设施。加油单元:建设30立方米柴油埋地油罐2个,30立方米汽油储罐2个(1个92#汽油、1个95#汽油),加油机2台,加油枪8把,设置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气单元:1个LNG天然气罐30立方米、LNG泵撬1台、高压柱塞泵2台、1个CNG储气瓶立方米、高压气化撬一套、LNG加气机1台、CNG加气机1台。充电单元:建设充电雨棚1个,充电车位10个。

现场调查人员

俞晓民、郑志钦、魏 强、肖锦辉

现场调查时间

2022.9.28

建设单位陪同人

裴勋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性毒物:苯、*苯、二*苯、汽油、柴油、一氧化碳、*烷、非*烷总烃。

物理因素:高温(夏季)

评估结果:

类比工程溶剂汽油、苯、*苯、二*苯、一氧化碳、*烷、非*烷总烃检测结果皆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略) (略) 武夷新区加油加气充电项目(武夷智谷加油加气站项目)属于F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分类下的机动车燃油零售及机动车燃气零售;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相关内容,机动车燃油零售及机动车燃气零售皆属于危害一般的项目,结合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建设单位应按照危害一般的类别进行管理。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相关要求,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应严格按照其制定的职业卫 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做好运行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3)建设单位宜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生产性毒物岗位操作规程》、《高温岗位操作规程》

(4)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参加有培训资格的机构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5)坚持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员工定期培训应包含防护用品佩戴、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解等内容,并做好现场记录工作,将培训记录存入培训教育档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2018年12月29日施行)、《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三类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函〔2020〕213号)相关要求,对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对象、方式、内容进行设计。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引用。

(2)进一步细化生产工艺工程分析。

(3)细化类比工程调查。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地理位置

(略) 建阳区 G237 国道和经五路交叉口南侧

建设单位联系人

裴勋

项目名称

武夷新区加油加气充电项目(武夷智谷加油加气站项目)

项目简介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投资:2000万元

辐射源项:建设项目无电离辐射源及辐射源使用项。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建设加油加气充电设施及辅助用站房等配套设施。加油单元:建设30立方米柴油埋地油罐2个,30立方米汽油储罐2个(1个92#汽油、1个95#汽油),加油机2台,加油枪8把,设置卸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气单元:1个LNG天然气罐30立方米、LNG泵撬1台、高压柱塞泵2台、1个CNG储气瓶立方米、高压气化撬一套、LNG加气机1台、CNG加气机1台。充电单元:建设充电雨棚1个,充电车位10个。

现场调查人员

俞晓民、郑志钦、魏 强、肖锦辉

现场调查时间

2022.9.28

建设单位陪同人

裴勋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

生产性毒物:苯、*苯、二*苯、汽油、柴油、一氧化碳、*烷、非*烷总烃。

物理因素:高温(夏季)

评估结果:

类比工程溶剂汽油、苯、*苯、二*苯、一氧化碳、*烷、非*烷总烃检测结果皆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略) (略) 武夷新区加油加气充电项目(武夷智谷加油加气站项目)属于F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分类下的机动车燃油零售及机动车燃气零售;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相关内容,机动车燃油零售及机动车燃气零售皆属于危害一般的项目,结合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类比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该建设单位应按照危害一般的类别进行管理。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相关要求,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的要求,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应严格按照其制定的职业卫 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做好运行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3)建设单位宜根据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生产性毒物岗位操作规程》、《高温岗位操作规程》

(4)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参加有培训资格的机构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5)坚持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工人进行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工人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员工定期培训应包含防护用品佩戴、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讲解等内容,并做好现场记录工作,将培训记录存入培训教育档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修订,2018年12月29日施行)、《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用人单位“三类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闽卫职健函〔2020〕213号)相关要求,对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对象、方式、内容进行设计。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完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引用。

(2)进一步细化生产工艺工程分析。

(3)细化类比工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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