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南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的公示
关于2022年南湖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做好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现将我区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联系地址: (略) 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幢311室;联系电话:0573-*。
(略) 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2022年12月2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做好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现将我区2022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联系地址: (略) 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幢311室;联系电话:0573-*。
(略) 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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