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赣北航道事务中心都昌航道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省赣北航道事务中心都昌航道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关于江西省赣北航道事务中心都昌航道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2-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赣北航道事务中心都昌航道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略) 赣北航道事务中心都昌航道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赣北航道事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城南侧鄱阳湖畔王家冲(现文体中心附近) |
环评机构 | 九江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 (略) (略) 都昌县城南侧鄱阳湖畔王家冲(现文体中心附近),总投资 479.42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6.88%。本工程拟建2个支持系统码头泊位,设 1 座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占用岸线53.8m,后方*域仅有一条斜坡道和一个停车场,总面积约1500m2,不涉及生态红线,不涉及湿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生生态 | 尽快完成场地清理工作,裸露地表及时恢复植被 | 临时施工场 地植被的恢 复情况 | 基本没有影响 | 临时施工场 地植被的恢 复情况 |
水生生态 | 基本维持江段原有的自然岸线,工程对水生生物产生的影响较小 | 对港池生态环境可接受 | 基本没有影响 | / |
地表水环境 | ①施工废水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对施工机械进行冲洗,避免含油冲洗废水带来的影响。施工机械若需进行现场冲洗,应通过设置污水收集池等措施收集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用于现场及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②生活污水依托所租用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农田灌溉 |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进入外环境 | 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由污水箱收集后,再由港区内船舶污染物接收一体船靠泊将污水收集转运 | 检查落实情况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途经附近有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其进行基础减振、挠性连接。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排放 | 声环境符合《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 8)中相关标准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制定严格的洒水降尘制度,并配备专人清扫场地和施工道路。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以减少扬尘。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 | 洒水、围挡措施配套建设完成,车辆不带泥上路 | 要求船舶使用使用经国家检测合格的燃料油,保证船舶等发动机正常运行,加强 管理,保证船舶进出畅通 | 检查落实情况 |
固体废物 | 土石方挖填基本平衡,不产生弃渣;建筑垃圾和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并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处理。 | 检查落实情况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检查落实情况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 | / | ①建立健全船舶交通管制系统、监控设施 和应急通信系统。②在能见度不满足航行条件下停航;保持 “正规瞭望”和“安全航速”。 ③一旦发生船舶碰撞事故,立即采取及时 有效的应急方案。 | 环境风险可控 |
环境监测 | 工程建设方应对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测 | 检查落实情况 | 需按要求进行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布点监测 | 各污染物要 求达标排放,按计划完成监测计划,保存监测报告 |
其他 | 企业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有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另行报批,必要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本项目无需开展排污许可管理。 |
关于江西省赣北航道事务中心都昌航道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略) 都昌生态环境局 2022-12-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赣北航道事务中心都昌航道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792-*(邹工)通讯地址:都昌县鄱湖大道(*)
项目名称 | (略) 赣北航道事务中心都昌航道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赣北航道事务中心 |
建设地点 | (略) 都昌县城南侧鄱阳湖畔王家冲(现文体中心附近) |
环评机构 | 九江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 (略) (略) 都昌县城南侧鄱阳湖畔王家冲(现文体中心附近),总投资 479.42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6.88%。本工程拟建2个支持系统码头泊位,设 1 座支持保障工作码头占用岸线53.8m,后方*域仅有一条斜坡道和一个停车场,总面积约1500m2,不涉及生态红线,不涉及湿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生生态 | 尽快完成场地清理工作,裸露地表及时恢复植被 | 临时施工场 地植被的恢 复情况 | 基本没有影响 | 临时施工场 地植被的恢 复情况 |
水生生态 | 基本维持江段原有的自然岸线,工程对水生生物产生的影响较小 | 对港池生态环境可接受 | 基本没有影响 | / |
地表水环境 | ①施工废水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对施工机械进行冲洗,避免含油冲洗废水带来的影响。施工机械若需进行现场冲洗,应通过设置污水收集池等措施收集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用于现场及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②生活污水依托所租用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农田灌溉 |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进入外环境 | 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由污水箱收集后,再由港区内船舶污染物接收一体船靠泊将污水收集转运 | 检查落实情况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 | / |
声环境 | 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途经附近有居民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其进行基础减振、挠性连接。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避免非正常噪声排放 | 声环境符合《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 8)中相关标准 |
振动 | / | / | / | / |
大气环境 | 制定严格的洒水降尘制度,并配备专人清扫场地和施工道路。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以减少扬尘。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 | 洒水、围挡措施配套建设完成,车辆不带泥上路 | 要求船舶使用使用经国家检测合格的燃料油,保证船舶等发动机正常运行,加强 管理,保证船舶进出畅通 | 检查落实情况 |
固体废物 | 土石方挖填基本平衡,不产生弃渣;建筑垃圾和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并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处理。 | 检查落实情况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 检查落实情况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 | / | ①建立健全船舶交通管制系统、监控设施 和应急通信系统。②在能见度不满足航行条件下停航;保持 “正规瞭望”和“安全航速”。 ③一旦发生船舶碰撞事故,立即采取及时 有效的应急方案。 | 环境风险可控 |
环境监测 | 工程建设方应对环境质量现状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测 | 检查落实情况 | 需按要求进行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布点监测 | 各污染物要 求达标排放,按计划完成监测计划,保存监测报告 |
其他 | 企业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等有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另行报批,必要时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本项目无需开展排污许可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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