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信息公开表(泉州市昊云贸易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信息公开表(泉州市昊云贸易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略)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审批文号 | 泉泉港环评[2022]表37号 |
审批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 |
环保部门批复内容 |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 (略) 编制的《 (略) (略)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泉港区驿峰西路8号(泉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将原有的1台2t/h的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1台2t/h的燃气蒸汽锅炉,将原备用的1台120万大卡/h燃煤有机载热体锅炉改造为1台1台250万大卡/h备用燃气有机载热体锅炉。项目建设内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仅对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 3.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水和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原环评批复范围内。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工艺、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七、我 (略) 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0595-* |
项目名称 | (略) (略)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
审批文号 | 泉泉港环评[2022]表37号 |
审批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 |
环保部门批复内容 |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由福建 (略) 编制的《 (略) (略) 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泉港区驿峰西路8号(泉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规模为将原有的1台2t/h的燃煤蒸汽锅炉改造为1台2t/h的燃气蒸汽锅炉,将原备用的1台120万大卡/h燃煤有机载热体锅炉改造为1台1台250万大卡/h备用燃气有机载热体锅炉。项目建设内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设备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仅对锅炉进行技术改造,无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 3.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废水和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原环评批复范围内。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工艺、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七、我 (略) 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话:0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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