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非金属和碎屑废料(含降解)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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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非金属和碎屑废料(含降解)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材料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黎平县非金属和碎屑废料(含降解)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黎平县非金属和碎屑废料(含降解)回收加工建设项目

地点:黎平县高屯街道富家塝村一组

建设单位:黎平县鑫达再生物资回收加工厂

建设内容:黎平县非金属和碎屑废料(含降解)回收加工建设项 (略) 黎平县高屯街道富家塝村一组,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为3500m2,购置破碎机2台、熔融造粒机3台、切粒机2台等设备后,建设2条再生塑料颗粒(含降解)加工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01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晓岚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黎平县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黎平县非金属和碎屑废料(含降解)回收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黎平县非金属和碎屑废料(含降解)回收加工建设项目

地点:黎平县高屯街道富家塝村一组

建设单位:黎平县鑫达再生物资回收加工厂

建设内容:黎平县非金属和碎屑废料(含降解)回收加工建设项 (略) 黎平县高屯街道富家塝村一组,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为3500m2,购置破碎机2台、熔融造粒机3台、切粒机2台等设备后,建设2条再生塑料颗粒(含降解)加工生产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01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晓岚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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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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