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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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关于2022年12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 真:0877-*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 编:*

公示时限:2022年12月16日—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平县乡村振兴移风移俗殡葬改革服务迁建项目

(略) 新平县老大新公路21公里处

新平县自然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百源 (略)

项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完成备案,取得《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新发改投资备案〔2022〕222号,项目代码:2209-*-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约:19822平方米(29.73亩),总建筑面积:10581.13平方米。其中殡仪馆面积4511.54平方米(包括门厅、丧葬服务大厅、告别厅、灵堂、遗体保存处理区、遗体火化区、值班室、休息等候区等)、综合办公楼1771.99平方米(包括办公服务区厅、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员工宿舍等)、餐饮服务中心综合楼3893.93平方米(包括厨房、餐厅、遗属及亲友接待用房等)、门卫及附属设施233.66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170平方米。项目建成,年火化遗体规模可达4000具,项目区不设置公墓。项目工程设计总投资为6965.2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3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0%。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粉尘、装修废气、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尾气。以无组织、不连续、间断性排放为主,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期间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设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降尘,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是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且随施工的结束而消除。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土石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固废处置率100%,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火化机遗体火化废气,焚烧炉遗物祭品焚烧废气和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等。

4台火化机遗体火化废气各采用1套“急冷装置+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合并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遗物祭品焚烧废气采用1套“急冷装置+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厨房设置一台小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食堂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项目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为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在严格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周边环境质量,项目区域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废水,食堂废水,悼念人员生活废水(主要是洗手废水),遗体清洁废水。

遗体清洁废水经消毒池消毒后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中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再排入化粪池)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间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要求,即厂界噪声≤60dB(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声环境保护目标范围为厂界外50m,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区域最近的村庄为西北侧1900m的瑞英塘村,与其之间有山体、树林形成天然屏障,项目噪声排放对其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火化骨灰、遗物祭品焚烧残渣、废耐火材料、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一次性手套、化妆棉等、人体组织、遗物祭品焚烧收尘灰、遗体火化除尘灰、除酸脱硫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通过布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用带盖泔水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葬入墓地或寄存馆内。长期无人认领骨灰由殡仪馆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遗物祭品焚烧残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耐火材料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一次性手套、化妆棉等、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签订处置协议,设立相关台账;人体组织同逝者遗体一起火化;除尘灰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置,处置率为100%,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场地扬尘、粉尘减缓措施:①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式作业。②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③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防尘布或防尘网。④对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篷布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⑤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⑦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⑧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降低废气排放,减轻燃油动力机械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⑨加强对弃土、弃渣倾倒和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运土车辆应加蓬,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控制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2)装修废气:通过加强室内通风尽量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对有机溶剂的污染控制首先应在源头上,要注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坚决杜绝采用已被淘汰的涂料,合理安排作业,涂喷作业不要过于集中,以降低释放源强度。

(3)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主要采取防治措施:①在运输过程中,尽量保持低速运输,避免震荡幅度过大引起渣土的洒落,污染道路。②在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运输时应配置遮挡围布,降低扬尘产生量。③对于路况不理想的地段,及时清扫道路周边因运输洒落的原料;同时洒水降尘。④干燥风大的天气,对途经道路进行洒水降尘。⑤定期清洗运输车辆,防止尘埃在车箱内越积越多,及时清理,减少粉尘的危害。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防渗厕所,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可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降尘;施工废水进入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重复用做施工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注意考虑施工机械设备(如切割等加工装置)的摆放位置,使其尽量远离居民区,减少噪声扰民。在靠近居民区的一面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设置人工隔声屏障。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降低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现象的发生。

(3)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4)机动车辆,严禁超速超载,保持低速行驶,不雇佣非法改装车辆,整车噪声应当符合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5)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优化施工工艺,同时应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选择最佳的运输车辆进厂道路,避免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6)禁止夜间(22:00-06:00)及中午时段(12:00-14:00)施工,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在居民出入地张贴写有施工原因及时间的告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并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

(7)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该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8)严格执行GB*-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加强管理和调度,建设单位在运输物料过程中途径村镇、学校、医院等,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需新建的施工便道应尽量远离学校、医院和村镇等敏感目标。

(9)尽可能集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以便缩短施工噪声的影响时间,缩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减少施工打桩、运输车辆喇叭声、发动机声、混凝土搅拌声等造成的施工噪声。

(10)加强个人防噪措施。按照劳动卫生标准,控制高噪声机械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防范措施:①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禁止超载、超速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弃土和建筑垃圾。②施工土石方阶段开挖的土石方,在临时堆放期间应采取遮盖,防止表土流失。③对于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

(2)项目开挖土石方可完全回填,无废弃土石方外排。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4台火化机遗体火化废气各采用1套“急冷装置+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合并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遗物祭品焚烧废气采用1套“急冷装置+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食堂厨房设置一台小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食堂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遗体清洁废水经消毒池消毒(1个,0.5m3)(投加次氯酸钠消毒剂)后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4个,总容积40m3,冷藏分区南侧1个10m3,家属等候区东侧1个10m3,墓碑加工区西侧1个10m3,宾馆餐厅综合楼东侧1个10m3)处理后(其中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1个,0.5m3)处理再排入化粪池)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东侧设置一个容积为60m3的清水池用于雨天暂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通过布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用带盖泔水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3)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葬入墓地或寄存馆内;

(4)长期无人认领骨灰由殡仪馆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5)遗物祭品焚烧残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废耐火材料外售砖厂综合利用;

(7)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8)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9)一次性手套、化妆棉等、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签订处置协议,设立相关台账;

(10)人体组织同逝者遗体一起火化;除尘灰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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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

传 真:0877-*

通讯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新平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

邮 编:*

公示时限:2022年12月16日—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平县乡村振兴移风移俗殡葬改革服务迁建项目

(略) 新平县老大新公路21公里处

新平县自然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百源 (略)

项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云南)完成备案,取得《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新发改投资备案〔2022〕222号,项目代码:2209-*-04-01-*。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及内容:总用地面积约:19822平方米(29.73亩),总建筑面积:10581.13平方米。其中殡仪馆面积4511.54平方米(包括门厅、丧葬服务大厅、告别厅、灵堂、遗体保存处理区、遗体火化区、值班室、休息等候区等)、综合办公楼1771.99平方米(包括办公服务区厅、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员工宿舍等)、餐饮服务中心综合楼3893.93平方米(包括厨房、餐厅、遗属及亲友接待用房等)、门卫及附属设施233.66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170平方米。项目建成,年火化遗体规模可达4000具,项目区不设置公墓。项目工程设计总投资为6965.2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39.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0%。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气

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粉尘、装修废气、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尾气。以无组织、不连续、间断性排放为主,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期间的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建设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降尘,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是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且随施工的结束而消除。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废土石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固废处置率100%,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火化机遗体火化废气,焚烧炉遗物祭品焚烧废气和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等。

4台火化机遗体火化废气各采用1套“急冷装置+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合并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遗物祭品焚烧废气采用1套“急冷装置+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食堂厨房设置一台小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食堂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项目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为达标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在严格采取污染治理措施后,废气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周边环境质量,项目区域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废水,食堂废水,悼念人员生活废水(主要是洗手废水),遗体清洁废水。

遗体清洁废水经消毒池消毒后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其中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处理再排入化粪池)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间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要求,即厂界噪声≤60dB(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声环境保护目标范围为厂界外50m,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区域最近的村庄为西北侧1900m的瑞英塘村,与其之间有山体、树林形成天然屏障,项目噪声排放对其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火化骨灰、遗物祭品焚烧残渣、废耐火材料、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一次性手套、化妆棉等、人体组织、遗物祭品焚烧收尘灰、遗体火化除尘灰、除酸脱硫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通过布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用带盖泔水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葬入墓地或寄存馆内。长期无人认领骨灰由殡仪馆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遗物祭品焚烧残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耐火材料外售砖厂综合利用;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一次性手套、化妆棉等、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签订处置协议,设立相关台账;人体组织同逝者遗体一起火化;除尘灰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的处置,处置率为100%,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场地扬尘、粉尘减缓措施:①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墙、施工围网、防风抑尘网,严禁敞开式作业。②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③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防尘布或防尘网。④对粉状建筑堆料场采取篷布覆盖,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暴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⑤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应进行硬化,并在施工场地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装置,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⑥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⑦规范车辆装载方式,运输过程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路线运输。⑧使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降低废气排放,减轻燃油动力机械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⑨加强对弃土、弃渣倾倒和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运土车辆应加蓬,严禁超重、超高装载,控制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2)装修废气:通过加强室内通风尽量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管理。对有机溶剂的污染控制首先应在源头上,要注意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坚决杜绝采用已被淘汰的涂料,合理安排作业,涂喷作业不要过于集中,以降低释放源强度。

(3)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主要采取防治措施:①在运输过程中,尽量保持低速运输,避免震荡幅度过大引起渣土的洒落,污染道路。②在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运输时应配置遮挡围布,降低扬尘产生量。③对于路况不理想的地段,及时清扫道路周边因运输洒落的原料;同时洒水降尘。④干燥风大的天气,对途经道路进行洒水降尘。⑤定期清洗运输车辆,防止尘埃在车箱内越积越多,及时清理,减少粉尘的危害。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防渗厕所,定期清掏后用作农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可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降尘;施工废水进入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重复用做施工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注意考虑施工机械设备(如切割等加工装置)的摆放位置,使其尽量远离居民区,减少噪声扰民。在靠近居民区的一面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设置人工隔声屏障。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降低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现象的发生。

(3)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4)机动车辆,严禁超速超载,保持低速行驶,不雇佣非法改装车辆,整车噪声应当符合机动车辆噪声排放标准。

(5)合理调整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优化施工工艺,同时应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选择最佳的运输车辆进厂道路,避免交通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6)禁止夜间(22:00-06:00)及中午时段(12:00-14:00)施工,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向环境保护局登记备案,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在居民出入地张贴写有施工原因及时间的告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取得公众的谅解,并接受公众和环保执法人员的监督。

(7)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对振动大的设备采用减振基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该适当减速,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8)严格执行GB*-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规定,加强管理和调度,建设单位在运输物料过程中途径村镇、学校、医院等,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需新建的施工便道应尽量远离学校、医院和村镇等敏感目标。

(9)尽可能集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以便缩短施工噪声的影响时间,缩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减少施工打桩、运输车辆喇叭声、发动机声、混凝土搅拌声等造成的施工噪声。

(10)加强个人防噪措施。按照劳动卫生标准,控制高噪声机械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防范措施:①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规范运输,禁止超载、超速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得随意堆放弃土和建筑垃圾。②施工土石方阶段开挖的土石方,在临时堆放期间应采取遮盖,防止表土流失。③对于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将可以回收的部分(如废旧钢筋、铁丝等)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可以再利用的部分(如木材等)分类堆放,进行再利用或外售。对于建筑垃圾中较为稳定的成分(如碎砖瓦砾等)就近作为填方回填场地,不能够回填部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处理。。

(2)项目开挖土石方可完全回填,无废弃土石方外排。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4台火化机遗体火化废气各采用1套“急冷装置+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合并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遗物祭品焚烧废气采用1套“急冷装置+脱硫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布袋除尘器”工艺的废气处理措施处理后经1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3)食堂厨房设置一台小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食堂所在建筑楼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遗体清洁废水经消毒池消毒(1个,0.5m3)(投加次氯酸钠消毒剂)后和生活废水经化粪池(4个,总容积40m3,冷藏分区南侧1个10m3,家属等候区东侧1个10m3,墓碑加工区西侧1个10m3,宾馆餐厅综合楼东侧1个10m3)处理后(其中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1个,0.5m3)处理再排入化粪池)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5m3/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不外排。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东侧设置一个容积为60m3的清水池用于雨天暂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通过布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用带盖泔水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3)火化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进骨灰盒带走葬入墓地或寄存馆内;

(4)长期无人认领骨灰由殡仪馆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

(5)遗物祭品焚烧残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废耐火材料外售砖厂综合利用;

(7)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8)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

(9)一次性手套、化妆棉等、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签订处置协议,设立相关台账;

(10)人体组织同逝者遗体一起火化;除尘灰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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