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忻审管生态函〔2022〕137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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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忻审管生态函〔2022〕137号下载

  2022年12月26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

  通讯地址: (略) 雁门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

文 件 名 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关于忻州民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37号

下载

2022.12.26

关于神池县金润100MW新能源基地产业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38号

下载

2022.12.26

关于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39号

下载

2022.12.26

关于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40号

下载

2022.12.26

(略) (略) 使用医用直线加速器及DSA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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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2022年12月26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2月26日-2023年1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

  通讯地址: (略) 雁门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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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忻州民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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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关于神池县金润100MW新能源基地产业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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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关于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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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关于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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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略) (略) 使用医用直线加速器及DSAⅡ类射线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忻审管生态函〔2022〕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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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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