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忻州民康中西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忻州民康中西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忻州民康 (略) 建设项目 | (略) 忻府区长征西街28号 | 忻州民康 (略) (略) | 山西 (略) | (略) 忻府区长征西街28号建设忻州民康 (略) 建设项目。项目租赁用地面积共5.1亩,装饰改 (略) 病房建筑面积共3350平方米,购置安装CT、彩色B超、胃肠镜等先进医疗设备,共设置床位99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略) 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89-01-*)。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控制要满足“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本项目处理能力5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法+次氯酸钠消毒”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配备一个15m3的事故水箱,采用碳钢+防腐结构;医院特殊废水经科室单独收集后分别经过预处理方 (略) 污水处理站内,医院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预处理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不得自建燃煤供暖锅炉;污水处理站的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封闭运行,各种池体均做密闭处理,臭气收集经生物滤塔除臭处理,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及时清运,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3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优质0#柴油,做好机械维护保养工作,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 第三阶段排放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略) 往来人员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医院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优化平面布置,医院综合楼各楼层合理平面布置,靠南一侧安装隔声玻璃、隔声窗,减小临街一侧交通噪声影响。场界北侧、西侧、东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南侧邻长征西街一侧满足4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先消毒处理后用桶密封保存)一同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医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各楼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煎药渣由塑料袋装收集,院内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设1个密闭专用塑料桶用于收集餐厨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医疗辐射,单体辐射项目应另行评价。 | 无 |
2 | 神池县金润100MW新能源基地产业融合项目 | 神池县龙泉镇、义井镇一带 | 神池金润新 (略) | 山西 (略) | 拟在神池县龙泉镇、义井镇一带新建神池县金润100MW新能源基地产业融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其相关的辅助、临时、公用和环保工程。我局已对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1-*-89-05-*),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8万元。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 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不得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和沥青拌和的施工作业,避免形成新的大气污染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区及周边植被和生态恢复,做好项目场区、运输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生活污水经0.5m3/h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和绿化,冬季冰冻期将处理后生活污水储存于100m3的集水池内,待冰冻期过后绿化使用。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变压器,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场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配设一座45m3事故油池,每台箱变下方设1座2m3事故油池,排油槽与事故油池相连,须全部采用防渗漏结构;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10m2的危废暂存间,与废油一起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外排,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 无 |
3 | 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 | 五台县东冶镇、台城镇、阳白乡及沟南乡一带 | (略) | 山西晋美 (略) | 拟在五台县东冶镇、台城镇、阳白乡及沟南乡一带新建100MW林光互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其相关的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我局出具了该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89-05-*),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万元。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 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不得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和沥青拌和的施工作业,避免形成新的大气污染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区及周边植被和生态恢复,做好项目场区、运输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升压站无人值守,租用附近民居作为办公点,利用村庄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主变压器,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光伏场区场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新建一座采用防渗漏结构的54.4m3事故油池;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 无 |
4 | 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220kV送出工程 | 五台县东冶镇五级村东侧 | (略) | 山西晋美 (略) | 拟在五台县东冶镇五级村东侧建设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220kV送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耿庄—永安线π入拟建京能光伏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耿庄-永安线π接点,止于五台县拟建京能光伏升压站220kV侧。π接线路总长0.309km,其中:北侧至永安站的π接Ⅰ回线,新建单回路0.178km;南侧至耿庄风场的π接Ⅱ回线,新建单回路0.131km。(2)新建铁塔3基,其中双回终端塔1基、单回转角塔2基;两侧重新放紧线共1.077km(运行号#104—新建G3段0.766km、新建G2—运行号#107段0.311km)。(3)配套通信工程:北侧至永安站(π接Ⅰ回线)光缆线路2×0.2km; 南侧至耿庄风场的(π接Ⅱ回线)光缆线路2×0.15km。(4)拆除工程:拆除220kV耿永线原106#塔,以及沿原线路的导地线约0.16km。项目总投资3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我局出具了该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项目代码:2208-*-89-05-*)。 | (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三)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无 |
5 | (略) (略) 使用医用直线加速器及DSA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 (略) 永兴南路120号 | (略) (略) | (略) | (略) (略) (略) 永兴南路120号,本次拟在放疗科1号直线加速器机房西侧新建2号机房及配套辅助用房,新增1台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10MV)开展肿瘤治疗; (略) 楼4层病房改造为1间DSA机房及控制室等辅助用房,新购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项目总投资4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开展建设,落实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装置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做好日常巡检工作,确保安全运行,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明确岗位责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报警仪器,工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三)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按时参加辐射防护培训和复训,管理及操作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四)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如活动种类、范围和建设地点改变,需另行申报。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3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忻州民康 (略) 建设项目 | (略) 忻府区长征西街28号 | 忻州民康 (略) (略) | 山西 (略) | (略) 忻府区长征西街28号建设忻州民康 (略) 建设项目。项目租赁用地面积共5.1亩,装饰改 (略) 病房建筑面积共3350平方米,购置安装CT、彩色B超、胃肠镜等先进医疗设备,共设置床位99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略) 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出具了该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89-01-*)。 | 1、认真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控制要满足“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处理)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本项目处理能力50m3/d、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法+次氯酸钠消毒”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配备一个15m3的事故水箱,采用碳钢+防腐结构;医院特殊废水经科室单独收集后分别经过预处理方 (略) 污水处理站内,医院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2预处理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不得自建燃煤供暖锅炉;污水处理站的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封闭运行,各种池体均做密闭处理,臭气收集经生物滤塔除臭处理,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及时清运,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3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优质0#柴油,做好机械维护保养工作,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 第三阶段排放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措施,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略) 往来人员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医院内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安静;优化平面布置,医院综合楼各楼层合理平面布置,靠南一侧安装隔声玻璃、隔声窗,减小临街一侧交通噪声影响。场界北侧、西侧、东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南侧邻长征西街一侧满足4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先消毒处理后用桶密封保存)一同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医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在各楼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煎药渣由塑料袋装收集,院内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食堂设1个密闭专用塑料桶用于收集餐厨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本次评价内容和批复不包括医疗辐射,单体辐射项目应另行评价。 | 无 |
2 | 神池县金润100MW新能源基地产业融合项目 | 神池县龙泉镇、义井镇一带 | 神池金润新 (略) | 山西 (略) | 拟在神池县龙泉镇、义井镇一带新建神池县金润100MW新能源基地产业融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其相关的辅助、临时、公用和环保工程。我局已对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1-*-89-05-*),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8万元。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 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不得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和沥青拌和的施工作业,避免形成新的大气污染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区及周边植被和生态恢复,做好项目场区、运输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生活污水经0.5m3/h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和绿化,冬季冰冻期将处理后生活污水储存于100m3的集水池内,待冰冻期过后绿化使用。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变压器,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场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主变压器配设一座45m3事故油池,每台箱变下方设1座2m3事故油池,排油槽与事故油池相连,须全部采用防渗漏结构;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10m2的危废暂存间,与废油一起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外排,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 无 |
3 | 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 | 五台县东冶镇、台城镇、阳白乡及沟南乡一带 | (略) | 山西晋美 (略) | 拟在五台县东冶镇、台城镇、阳白乡及沟南乡一带新建100MW林光互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场、检修道路、集电线路、220KV升压站及其相关的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我局出具了该项目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1-*-89-05-*),项目总投资4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万元。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 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不得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和沥青拌和的施工作业,避免形成新的大气污染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区及周边植被和生态恢复,做好项目场区、运输道路和集电线路的生态保护,严格按《报告表》中生态保护与植被恢复要求完成生态恢复及项目区的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升压站无人值守,租用附近民居作为办公点,利用村庄现有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主变压器,合理安排变压器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光伏场区场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升压站新建一座采用防渗漏结构的54.4m3事故油池;废旧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产生的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 无 |
4 | 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220kV送出工程 | 五台县东冶镇五级村东侧 | (略) | 山西晋美 (略) | 拟在五台县东冶镇五级村东侧建设五台县京能100MW林光互补项目220kV送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耿庄—永安线π入拟建京能光伏升压站220kV线路工程,线路起于耿庄-永安线π接点,止于五台县拟建京能光伏升压站220kV侧。π接线路总长0.309km,其中:北侧至永安站的π接Ⅰ回线,新建单回路0.178km;南侧至耿庄风场的π接Ⅱ回线,新建单回路0.131km。(2)新建铁塔3基,其中双回终端塔1基、单回转角塔2基;两侧重新放紧线共1.077km(运行号#104—新建G3段0.766km、新建G2—运行号#107段0.311km)。(3)配套通信工程:北侧至永安站(π接Ⅰ回线)光缆线路2×0.2km; 南侧至耿庄风场的(π接Ⅱ回线)光缆线路2×0.15km。(4)拆除工程:拆除220kV耿永线原106#塔,以及沿原线路的导地线约0.16km。项目总投资3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我局出具了该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项目代码:2208-*-89-05-*)。 | (一)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及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破坏,及时恢复施工道路和临时施工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三)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无 |
5 | (略) (略) 使用医用直线加速器及DSAⅡ类射线装置项目 | (略) 永兴南路120号 | (略) (略) | (略) | (略) (略) (略) 永兴南路120号,本次拟在放疗科1号直线加速器机房西侧新建2号机房及配套辅助用房,新增1台直线加速器(最大X射线能量10MV)开展肿瘤治疗; (略) 楼4层病房改造为1间DSA机房及控制室等辅助用房,新购1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用于影像诊断和介入治疗。项目总投资46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 (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开展建设,落实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装置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定辐射工作场所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做好日常巡检工作,确保安全运行,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明确岗位责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报警仪器,工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三)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按时参加辐射防护培训和复训,管理及操作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 (四)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如活动种类、范围和建设地点改变,需另行申报。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 | |||||||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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