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000014348/2022-0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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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000014348/2022-01426


基本信息

主体名称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0635-*

办公地址

(略) 冠县冠宜春西路82号

电子邮箱

*@*ttp://**

执法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测绘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利用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测绘保障;参与拟定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指导和监管全县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来我县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县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测绘资质报批、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

地质矿产管理科

承担全县采矿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延续等材料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调处有关采矿争议、纠纷;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略) 场;依法依规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略) 占用、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查询;承担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

落实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制度、规则、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授权,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对县城区已经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的验线、竣工规划核实。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案件和违法案件的指导协调,监督执法机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自然资源执法职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县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察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国土空间规划科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略) 、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行业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村镇空间规划管理。负责土地整治规划、乡(镇)空间规划、村庄规划、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乡镇(街道)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县域土地整治规划、乡镇(街道)空间规划审查和报批。负责全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城乡发展战略。




基本信息

主体名称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

0635-*

办公地址

(略) 冠县冠宜春西路82号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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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测绘管理科

负责编制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县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基准、测绘系统、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利用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测绘保障;参与拟定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政策,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指导和监管全县测量标志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负责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来我县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县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协调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测绘资质报批、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

地质矿产管理科

承担全县采矿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延续等材料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调处有关采矿争议、纠纷;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略) 场;依法依规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略) 占用、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查询;承担地质遗迹等重要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

落实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拟订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制度、规则、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授权,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对县城区已经规划审批的建设项目的验线、竣工规划核实。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重大案件和违法案件的指导协调,监督执法机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自然资源执法职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全县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督察落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

国土空间规划科

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略) 、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行业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村镇空间规划管理。负责土地整治规划、乡(镇)空间规划、村庄规划、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乡镇(街道)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县域土地整治规划、乡镇(街道)空间规划审查和报批。负责全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城乡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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