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兴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粗铋及铋合金废弃物综合回收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郴州兴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粗铋及铋合金废弃物综合回收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 (略) 年加工2000吨粗铋及铋合金废弃物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 (略) 年加工2000吨粗铋及铋合金废弃物综合回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永兴县太和工业园郴州 (略) 厂区内部 |
建设单位 | 郴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邦源九和 (略) |
项目概况 | 郴州 (略) 年加工2000吨粗铋及铋合金废弃物综合回收项目位于永兴县太和工业园郴州 (略) 厂区内部,项目不额外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6224.34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粗铋2000吨,综合回收生产铋锭1188.28吨、金银合金131.87吨、铅铋锡合金109.37吨、粗锑白229.12吨、粗铅194.28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铋生产车间(内含原材料区、原辅料库、生产区和产品区)与储运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厂区原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 项目吹炼炉、还原炉、铋锅等均采用天然气加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SO2、尘中Pb、尘中As、氯。吹炼炉、还原炉烟气经重力沉降+冷却烟道+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再由40m高排气筒外排(DA002);吹炼炉、还原炉集烟废气、精炼铋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40m高排气筒外排(DA002)。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各工业炉窑与铋精炼锅未收集的污染物。无组织废气经车间自然沉降与厂房阻隔后通过带轴流风机的车间天窗外排。 (2)水污染物环境影响 本扩建项目仅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地面冲洗废水、烟气处理废水、设备及烟道冷却废水、洗车废水。其中地面冲洗废水与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作碱液喷淋塔补充水;设备及烟道冷却废水为清净下水,可直接用作碱液喷淋塔补充水;碱液喷淋塔为保证脱硫效果,需定期开路处理部分废水。开路烟气处理废水采用三效蒸发器蒸发处理,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搅拌机、引风机、鼓风机、各类泵与铸锭机等,噪声强度在70~95dB(A)之间,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室内安装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沉降室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烟灰、加硫除铜产生的除铜渣、碱性精炼碲碱渣、铋锅精炼产生的氯化铅渣、精炼碱渣(最终精炼)、还原炉产生的还原炉渣、烟气处理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渣、除尘产生的废布袋、废水处理产生的盐渣。上述固体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废渣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 (略) 年加工2000吨粗铋及铋合金废弃物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 (略) 年加工2000吨粗铋及铋合金废弃物综合回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永兴县太和工业园郴州 (略) 厂区内部 |
建设单位 | 郴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邦源九和 (略) |
项目概况 | 郴州 (略) 年加工2000吨粗铋及铋合金废弃物综合回收项目位于永兴县太和工业园郴州 (略) 厂区内部,项目不额外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6224.34万元,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粗铋2000吨,综合回收生产铋锭1188.28吨、金银合金131.87吨、铅铋锡合金109.37吨、粗锑白229.12吨、粗铅194.28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铋生产车间(内含原材料区、原辅料库、生产区和产品区)与储运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厂区原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 项目吹炼炉、还原炉、铋锅等均采用天然气加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NOX、SO2、尘中Pb、尘中As、氯。吹炼炉、还原炉烟气经重力沉降+冷却烟道+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再由40m高排气筒外排(DA002);吹炼炉、还原炉集烟废气、精炼铋锅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塔+40m高排气筒外排(DA002)。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各工业炉窑与铋精炼锅未收集的污染物。无组织废气经车间自然沉降与厂房阻隔后通过带轴流风机的车间天窗外排。 (2)水污染物环境影响 本扩建项目仅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地面冲洗废水、烟气处理废水、设备及烟道冷却废水、洗车废水。其中地面冲洗废水与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澄清后用作碱液喷淋塔补充水;设备及烟道冷却废水为清净下水,可直接用作碱液喷淋塔补充水;碱液喷淋塔为保证脱硫效果,需定期开路处理部分废水。开路烟气处理废水采用三效蒸发器蒸发处理,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搅拌机、引风机、鼓风机、各类泵与铸锭机等,噪声强度在70~95dB(A)之间,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加装消声器、室内安装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包括沉降室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烟灰、加硫除铜产生的除铜渣、碱性精炼碲碱渣、铋锅精炼产生的氯化铅渣、精炼碱渣(最终精炼)、还原炉产生的还原炉渣、烟气处理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渣、除尘产生的废布袋、废水处理产生的盐渣。上述固体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废渣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与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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