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光电材料(滁州)有限公司AMOLED高精密金属掩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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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光电材料(滁州)有限公司AMOLED高精密金属掩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拓维光电材料(滁州)有限公司AMOLED高精密金属掩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拓维光电材料(滁州)有限公司AMOLED高精密金属掩膜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谯经济开发区二郎湖路与五尖山路交口西南侧,二郎湖路与洪武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 拓维光电材料(滁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租赁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面积17361m2,购置生产加工及检验检测设备、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4万片高精密金属掩膜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CMM生产线、FMM生产线槽体废气经集气廊道收集由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覆膜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设施收集,产品擦拭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合并经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异*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及表3和附录A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

(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为高浓度有机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其中含镍废水单独建设1套含镍废水处理设施自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含镍废水和其他废水依托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在省际毗邻区南谯片区工业专业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前,近期所有废水排入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厂区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相关标准。

(三)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对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屏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CMM含银废槽液、废光刻胶、废光绘膜、废切削液、废油墨、化验废物、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污水物化污泥等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拓维光电材料(滁州)有限公司AMOLED高精密金属掩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拓维光电材料(滁州)有限公司AMOLED高精密金属掩膜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南谯经济开发区二郎湖路与五尖山路交口西南侧,二郎湖路与洪武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 拓维光电材料(滁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租赁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厂房,租赁面积17361m2,购置生产加工及检验检测设备、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4万片高精密金属掩膜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CMM生产线、FMM生产线槽体废气经集气廊道收集由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覆膜废气经设备自带集气设施收集,产品擦拭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合并经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异*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及表3和附录A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

(二)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为高浓度有机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其中含镍废水单独建设1套含镍废水处理设施自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含镍废水和其他废水依托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在省际毗邻区南谯片区工业专业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前,近期所有废水排入南谯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厂区废水排放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相关标准。

(三)项目各设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对噪声源进行基础减振、消声、厂房屏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CMM含银废槽液、废光刻胶、废光绘膜、废切削液、废油墨、化验废物、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污水物化污泥等集中收集放置在危废临时储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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